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广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守法、文明、安全出行的自觉性,12月2日上午,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绿洲广场开展2024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出行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提示大家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拒绝乘坐超员车、低速车、三轮车,坚决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和各种交通陋习,杜绝麻痹和侥幸心理,自觉养成守法、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通过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此次活动,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手册13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8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