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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枫香新城开发建设的意见
文件名称: 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枫香新城开发建设的意见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7154  
公开目录: 县委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
发文日期: 2021-04-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4-25 有效期: 2026-04-24


绥发〔20218

中共绥宁县委

绥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枫香新城开发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县城发展空间,适应农村人口城市化趋势,进一步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十二届次全会关县城“东展西延南拓”的决议,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21年起,全面启动枫香新城开发建设,力争一年变大,三大变样,到2030年,使县城面积扩大到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扩大到10万人。

一、充分认识枫香新城建设的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绥宁县城以巫水为轴不断扩张发展,至今已成为拥有7平方公里、7万余人口的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空间受限、功能有限承载超限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承担县域发展头和核心功能的作用逐渐弱化。枫香片区地势平坦、区位适中,将县城往枫香区延伸拓展,是在当前、千秋的好事,关系县域全局攸关长远发展的大事,全县期待、人民高兴的盛事。

1.开发建设枫香新城是提升增强县城功能、打造县域发展新火车头的必然选择。旧城改造成本高、掣肘因素多,只有迈开大步,开辟新天地,重新布局和完善县城功能,重塑和强化要素保障,才能使县城真正成为集聚发展动能、拉动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宜居乐业的县域中心。

2.开发建设枫香新城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要。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要义在于有效投资和扩大消费我们必须主动对接国家投资政策,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必须适应消费需求变化,满足消费需求必须重新打造发展空间和承载平台,为增强发展后劲,锻造发展优势前谋划、超前准备。

3.开发建设枫香新城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需求。县城是全县人民的县城,应当最大限度满足全县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各类需求只有增加承载能力,才能满足农村人口转移要求不断完善各种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才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只有完善各种配套功能,才能满足不同市民的工作生活需求。

二、枫香新城的定位和目标

1.县城新区。要将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结合起来,体现秀美精致·人文自然的新城目标,使之成为县城一部分实现管网道路市政设施和功能体系相衔接,符合现代城市要求。

2.产业新城。把服务业作为新城产业定位,适应新区域需求结构变化,有序组织有力导入新经济、新业态,以人为中心优化供给体系和质量,实现宜居宜业。

3.城景一体。紧紧抓住黄桑景区门户和人口新聚居区特点既要突出旅游城市功能实现景中有城、城在景中,相得益彰互为支撑要对接和映衬生态主题,自然过渡、城景贯通,实现人在城中居在景中。

三、开发建设的原则

1.规划引领,设计至上。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同步进行,既要规划建成什么样,又要划定不准怎么建。标志性建筑外,以新中式和民族风格建筑为主,统一建筑色别,统管线入地,统一墙面和屋顶风格,统一公用设施配套,统一街面布局,严格控制建筑高程。

2.组团开发,成片建设。征地拆迁、土地供应、项目布局要组团成进行,止见缝插针,严控零散供地安置地也要集中建设,使安置区成为城市新名片、新社区、新家园。

3.平稳有序,和谐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土地增值效益,最大努力争取国省支持,力求区域收支平衡,避免财政背包袱。要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各种保障措施,实现农民变市民的顺利过渡。

四、推进枫香新城开发建设的具体措施

枫香新城建设是我县城市建设史上投资量最大、最集中影响最深远的一次集中攻坚,要统筹各方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展现过硬担当,以县城新貌展示绥宁新形象。

1.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和县委副书记领衔,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在全县范围内挑选精干力量组成的专门指挥部,全面负责枫香新城建设。赋予指挥部统筹指挥、协调管理、评价考核责任与权利。指挥部要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枫香新城发展规划、开发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枫香新城各功能区的项目开发建设,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制定枫香新城开发的招商引资、投融资、土地经营、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枫香新城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枫香新城开发工作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构筑精简高效管理运行机制,涉及枫香新城建设的行政审批、土地批供、项目监管、绩效考核等工作由指挥部一体考核,进入新城区的各项检查评比由指挥长一支笔审批。

2.强化协同配合。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树牢“一盘棋”思想,凝心聚力抓好枫香新城开发建设。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担当作为,突出服务支撑,在协同、联动上开新局,在规划编制、政策落实、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等方面主动配合、鼎力支持,确保高效推进。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手段,坚持正面引导,提神鼓劲,凝心聚力,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和参与枫香新城开发建设。健全枫香新城开发建设工作公示制度和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扩大群众知情权,切实提高群众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形成齐抓共管、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4.统筹政府投资。坚持系统思维全局谋划加强规划设计,优化新城形态和布局,统筹全县业务办公用房、干部住房、教设施等项目进驻新城片区,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带动片区快速发展。积极谋划和包装项目,主动对接上级政策,最大限度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及政策性融资支持。

5.加大征拆力度。征地拆迁实行乡村为主、专班作业,由长铺子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抽调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善于攻坚、敬业负责、作风正派的乡、村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实行时序控制,第一组团征拆任务控制时限为四个月(至20218月底)。实行区块包干、绩效挂钩。①在限期内完成任务的,对乡、村征拆工作奖励经费上浮10%,在不损害征拆户利益基础上,包干经费范围内由工作专班按照绩酬挂钩要求自主确定奖励方案。对因征拆不到位影响项目进度的,按相应征拆物补助标准的50%进行处罚;②征拆奖励节余经费可以支持长铺子乡政府搬迁;③预留一定职数和编制考核提拔敢担当、有作为、有贡献的乡、村干部。

6.优化施工环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破坏新城规划的执行。对规划、建设中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和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新城开发建设过程中非法阻工的,从重、从快、从严进行处理,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项目实施环境,确保新城开发项目顺利推进。

7.严防滋生腐败。严格执行《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和项目质量的监管,切实强化审计监督,确保项目建设优质高效推进,建成心工程、阳光工程。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及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等,一律不得违法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凡违法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中共绥宁县     

绥宁县人民政     

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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