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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70003/2025-08454  
公开目录: 县委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绥宁县
发文日期: 2024-12-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12-04 有效期: 长期

绥办字〔202479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县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经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发行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各乡镇、市属、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宣传部门要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门、社会工作部门、财政部门、邮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2025年度全县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订阅学习任务。各乡镇、市属、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城镇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公安、税务系统的基层所及其他垂直管理行业系统基层单位党组织,规模以上新经济组织和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武警部队连级建制以上单位党支部,要按照订阅范围落实订阅要求,科学制定订阅任务,保持2025年度党报党刊发行数量稳定。各级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武警部队团职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党报党刊。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报党刊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资料,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阅读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读党报党刊的习惯,推动形成订、学、用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保障订阅经费。要大力推广将党报党刊作为公共文化产品予以订购的做法,结合实际推动党报党刊部分统一订阅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组织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一定数量的党费,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以及中小学校、医院、企业党组织订阅党报党刊的支持力度。针对经费缩减的实际情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做好统筹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党报党刊订阅经费落实到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定额管理的订阅经费,必须首先订阅党报党刊。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费只能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重点党报党刊和《湖南日报》、《新湘评论》杂志、《邵阳日报》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重点报刊。社区、村一级基层党组织的报刊订阅经费实行限额制,具体数额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超限额代扣订报订刊。

四、扩大传播覆盖。积极改进创新,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扩大党报党刊的地域覆盖面、人群覆盖面、内容覆盖面。鼓励社会力量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捐赠党报党刊。积极鼓励个人自费订阅党报党刊。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宾馆、电信、邮政、银行、保险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要订购并摆放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供读者阅读。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社区、楼宇等公共场所建设多种规格的电子阅报栏,支持党报党刊的新媒体平台推广使用,不断拓展党报党刊的传播空间。

五、切实规范发行秩序。各级党组织负责征订的重点党报党刊是指《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湖南日报》、《新湘评论》杂志和《邵阳日报》。其他各类报刊包括党报党刊所属子报子刊,均不得列入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征订文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不得采取单独开会、电话通知、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扣发工资等手段强制摊派、变相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收费、评比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不得将乡镇、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订阅报刊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继续实行党报党刊发行文件逐级报备,各乡镇发行文件向县委宣传部报备。任何报刊不得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出国考察、公费旅游等办法推销,不得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或所谓“形象版”“广告版”扩大发行,不得以舆论监督要挟征订,不得打着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旗号推销发行,限定范围内的报刊不得超范围发行。党报党刊发行必须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大家主动订阅,不得搞强制发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编发的各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公开或变相搞征订发行。

六、严格执纪问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管理范围内的报刊发行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发行问题及时制止、严肃处理。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报刊依规发行、经营预算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宣传严禁报刊搭车摊派、违规发行的有关规定,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发行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建立完善违规发行举报投诉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违法违规发行报刊行为,受理的举报投诉原则上不转交被举报投诉单位自行调查处理。

《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是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主管主办、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的内部刊物,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平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要按照中央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省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的发行和学用工作,着力提高党支部覆盖率,确保做到稳中有进。

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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