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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办函〔2025〕13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7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县境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一)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二)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调查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10月中旬)。主要包括落实调查经费、筹备调查物资、宣传动员、选聘“两员”、组织培训、开展调查区域划分和制图、协调行政记录、开展住房清查等。
2.登记阶段(2025年10月中旬至2025年12月)。主要包括互联网自主填报、入户登记、数据比对核查、事后质量抽查等。
3.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底)。主要包括数据整理汇总、发布公报、编辑调查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利用等。
四、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我县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和协调,成立绥宁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简称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协调专班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工作专班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工作专班议定事宜,加强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担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曾建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杨媛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本乡镇的调查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发改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县卫健局负责提供出生、死亡人口等数据资料;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三)组建调查队伍。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绥宁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附件
绥宁县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陵建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袁 金 县政府办副主任
曾建新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向云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克俭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连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 彬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中魁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杨清莲 县卫健局副局长
吴立攀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 彬 县民政局副局长
袁敏洋 县人社局副局长
黄承升 县住建局副局长
苏文辉 县数据局副局长
周泽宁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炳秋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旭辉 县文旅广体局副局长
杨 媛 县统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