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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人〔2025〕4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辉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辉鑫同志任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家玲同志任绥宁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绥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海珠同志绥宁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聘任向玉麟同志为绥宁县寨市管理处文物保护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刘炎华同志为绥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为3年,挂职期满离绥后,其挂任职务自行消除,不另行文)。
绥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