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农武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HNZLF-2025-GC(SN)-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农武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挡土墙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 年0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原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03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 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0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原采购项目预算:2395474.14元,原最高限价:2203836.21元
现更正为:
采购项目预算:2394344.5元,最高限价:2202796.94元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6.2款其他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注: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现更改为: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6.2款其他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注: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以现在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发送至各潜在供应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提供的电子邮箱)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公告和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谈判公告和原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潜在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宁县农武砂石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绥宁县长铺镇
联系人:李女士
邮编:422600
电话:0739-7606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沿河东路92号二楼)
联系人:龙莉玲
邮 编:422600
电 话:0739-7618821
电子邮箱:29257995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