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统一互动 > 回应关切
主动报备是责任!也是义务!绥宁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时间: 2022-10-17 10:06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主动报备是责任!也是义务!绥宁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近期,省内已发生多起因返乡前未提前报备,抵家后未严格落实“三天两检”等防疫措施,导致疫情社会面传播扩散的事件。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线,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绥宁疾控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履行法定义务,来(返)绥主动报备,落实“三天两检”措施,在第2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禁止流动。

1.入绥主动报备所有从外省入(返)绥人员,在抵绥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报备小程序报备行程。10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市)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区(县、市)旅居史的来(返)绥人员以及健康码红/黄码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单位和所在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对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2.配合入绥管理。所有外地入(返)绥人员在第一落点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实行三天两检,即抵绥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核酸检测1次,入(返)绥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别提醒:7天有外地旅居史的人员返绥,须提前报备,入绥后落实“三天两检”(即入绥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三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期间避免与他人接触。所有外省入绥的货车司乘人员需落实提前报备、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落地检等措施,确保“点对点”相对闭环管理,尤其是新疆、宁夏、西藏等重点风险地区入绥的货运司机要配合做好严格闭环管理。

3.遵守出行要求。倡导居民减少非必要跨省、跨市、跨县出行,避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的省份、地区。确需外出旅行人员,出行前通过中国政府网或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按规定进行报备、审批。出行中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以及中高风险区更新信息,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回绥后落实核酸检测和个人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仅显示“已采样”无法乘坐)。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要对入住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旅游景区和密闭娱乐场所等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行程卡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跨省自驾游人员,每到一地应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4.规范居家管理。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须积极配合做好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和体温监测,主动报告健康状况,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得擅自外出或与其他人接触。

5.强化健康监测。返绥后,要密切关注个人及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近期旅居史。

6.落实个人防护。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入交通场站、餐厅酒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请主动扫场所码,配合防疫监督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