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优质外贸实体企业奖励
时间: 2022-10-25 09:59 来源:绥宁县 【字体:

Ø 适用对象

新引进的年进出口实绩50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

Ø 支持措施

1新引进的年进出口实绩5000万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2对新引进年进出口实绩5亿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Ø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

Ø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Ø 申请材料

按照市州每年的申报通知规定执行

Ø 主管部门

商务部门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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