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补助
时间: 2022-10-24 16:52 来源:绥宁县 【字体:

Ø 适用对象

完成股份制改造,拟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实现境外上市的公司参照执行

Ø 支持措施

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再给予100万元补助。对将省外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注册地迁至我省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Ø 政策依据

1《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9〕36号);

2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2号);

3《湖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金监发2022〕31号)。

Ø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财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

Ø 申请材料

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补助申请表、湖南证监局对该企业辅导验收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香港美国等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年度A级、B级、M级纳税信用级别查询结果

Ø 主管部门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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