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时间: 2022-10-25 17:13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邵市政发〔2022〕3)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市监综〔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局领导小组),向祖金同志任组长,龙九九、欧阳爱华(常务副组长)、袁英、吴炳秋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管理所各事业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统筹协调、问题会商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行政审批股欧阳爱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卢海蓉、贺平波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贺平波同志兼联络员。

政工股、办公室负责对口市“三重点”工作办和市绩效考核办,做好该“两办”交办的工作

办公室负责对口县政府办,起草相关工作计划、方案及时向政府报送我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进展情况。

行政审批股负责与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作机制办公室的联系对接,做好本局工作部署、业务指导、任务落实等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与县直各部门、股室,各管理所各事业单位的信息联络,按月做好统计报表、数据分析、指标完成、工作动态等信息的收集。

其他相关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措施

(一)突出“改”字,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开展“承诺即入制”试点。(负责单位:行政审批股、各管理所、信用监管股等相关股室)

2.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严格落实《邵阳市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邵市政办发〔2021〕24号),对全部类型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最大限度地释放市场主体创业活力。(负责单位:行政审批股、知识产权保护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3.优化政务服务。围绕“四减”“四零”目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推行公章刻制免单服务和证照、公章、发票免费寄递服务,力争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一日办结”。(负责单位:行政审批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4.简化审批权限。聚焦园区需求,实行“一园一策”,做到“应放尽放”,全链条向园区放权赋能,逐步有序“放到位”。将企业名称申报放予企业申请人本人,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比对规则,将企业名称核准率提高到90%以上。(负责单位:行政审批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二)突出“增”字,挖掘市场主体培育潜力

1.全面清理一二三产业。聚焦农林牧第一产业、道路交通运输营运、文旅康养等重点行业,引导农民养殖户、种植户及相关经营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负责单位: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管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2.规范电子商务新业态。主动对接综合性第三方电商平台及我辖区内第三方电商平台,全面摸排梳理平台数据,积极引导淘宝网店、微商及其他平台内电子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负责单位:行政审批股、各管理所、市场秩序监管股等相关股室)

    3.集群发展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挖掘商业综合体和商业楼宇市场主体增长潜力。依托专业市场,发展商业批发零售市场主体。运用集群登记、“一址多照”等方式,引导商业楼宇、专业市场中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登记、规范发展(负责单位:行政审批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三)突出“转”字,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1.加强培育引导。对辖区内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掌握其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对成长性良好、生产经营规模较大、雇佣人数较多的个体工商户,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对具备企业登记条件的,引导转为企业。发挥各地个私协会作用,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实际困难。(负责单位:行政审批股、各管理所、信用监管股等相关股室)

 2.优化审批手续。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依法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原许可事项在有效期内的仍旧保持效期,沿用其原登记名称办理变更登记,保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负责单位:行政审批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3.发挥非公党建指导作用。派好党建指导员,全力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助力千企”主题行动,以党建引领各类非公经济组织做大做强,推动一批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负责单位:信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四)突出“管”字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歧视性和不公平生产待遇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增强社会投资信心(负责单位:市场秩序监管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2.健全智慧监管机制。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不断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扩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范围。(负责单位:信用监管股、行政审批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3.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对标“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逐步完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推进规范产品合格证工作,推行重点领域商业保险制度,规范消费品缺陷召回管理,坚决杜绝市场监管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安全环境。(负责单位:质量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械监管股、特种设备监察股、质量监管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突出“服”字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1.开展联合惠企活动。重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免费人员培训、质量技术帮扶,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落实发明专利授权、马德里商标注册、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等各项资助政策,积极发动企业申报省、市级知识产权战略项目。(负责单位:知识产权股、信用监管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2.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质量激励考核机制,开展市长质量奖评选。搞好首席质量官培训,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广知名度的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动绥宁企业、绥宁产品、绥宁品牌积极参加湖南名品认定。(负责单位:质量监管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3.开展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创建。严查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深化消费投诉“诉转案”。在食品药品、电子商务、商品交易、旅游、通信、物流等行业和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打造5个放心消费集贸市场,10个放心消费超市,100个放心消费门店(每个乡镇打造12个放心消费集贸市场,13个放心消费超市,15个放心消费门店)。(负责单位:质量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械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执法大队、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突出“查”字重点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治理

1.开展全面清查。以车站、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居民小区(含出租屋)、商业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城乡接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等无照经营易发的地区为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无照经营工作台账,实施跟踪督办和销号管理,真正实现证照监管“全覆盖、无死角、零盲区”。(负责单位:信用监管股、市场秩序监管股、执法大队、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2.开展分类整治。对符合法定办证办照条件的,要积极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合法经营;对不符合发证发照条件的,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书面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负责单位:执法大队、信用监管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3.健全工作机制。将查处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建立完善机制,有具体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健全摸底排查、投诉举报、信息抄告、案件移送、挂牌督办、定期统计分析、定期情况报告等制度,推动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负责单位:信用监管股、执法大队、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七)突出“优”字,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1.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实时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整治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负责单位:市场秩序监管股、执法大队、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2.规范平台价格收费行为。加强对平台企业收费和抽成规则、协议的监督管理,督促平台企业对平台内经营者限制性条款的整改,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负责单位:市场秩序监管股、执法大队、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3.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清单》,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针对具体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措施。(负责单位:执法大队、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深化政校知识产权合作,大力推动驻邵高校知识产权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方式就地转化。(负责单位:执法大队、知识产权股、各管理所等相关股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实行班子成员联点制度,及时督促指导各管理所开展工作。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和统计报表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股室,各管理所各事业单位要加大在各类主流网站、官方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宣传培训,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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