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自查自评结果公示
时间: 2022-05-21 16:18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20179月,绥宁县被列入第二批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名单。在省、市食安委的大力指导下,全县上下紧扣创建要求、立足绥宁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通过近几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全县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对照湖南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申报评价程序规定,绥宁县已完成自查自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自评结论

通过几年创建,绥宁县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基础工作更加扎实,能力建设得到提升,生产经营状况持续趋好,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安全感持续提升,无被否决情形, 关键项得分40分(满分40分),国家总局典型案例、省考核先进加分2分,总得分102,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验收标准。

二、自评情况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全县持续多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涉食品安全事件。2020年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233批次,其中农药兽药残留检验量1093批次、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及瘦肉精快速检测4981批次2021年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488批次,其中农药兽药残留检验量1080批次,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及瘦肉精快速检测8542批次;2022年计划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620批次,其中农药兽药残留检验量859批次、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及瘦肉精快速检测8000批次。经问卷调查方式进行民意测评,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为76.5%,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知晓率为80.83%

(二)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一是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出台了《绥宁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绥宁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等重要文件,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各乡镇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两会”、县委全会和县政府全会上,县主要领导都要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每月跟踪督办;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巡察内容,对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

二是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县食安委规格升级,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县食安委主任,增加了食安委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7个增加到22个。积极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清晰划分监管事权,每年出台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强化工作统筹协调,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机制有效运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共建立乡镇市场监管所4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17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7个。建立由23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215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组成的村(社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任务进行分解,压实到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县乡两级均将示范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几年来,投入1090余万元,完成了县城及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升级;投入1000余万元改善了全县公办学校食堂设施设备;投入500余万元,加强了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建设;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农业、畜牧业等食品相关产业发展。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会商、行刑衔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食品摊贩管理等20余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

三是风险监测和标准宣贯执行到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报告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以村(社区)卫生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为支撑,建立了覆盖全县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哨点,覆盖率达100%。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按要求开展病源性监测,三年来采集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480余例。加强了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

四是源头治理抓紧抓实。以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食品源头安全,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狠抓农产品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对全县110家农资店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化管理,对禁限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积极开展农资经营示范门店创建。监督合理使用农药、兽药投入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超次数使用农药、兽药,切实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深入开展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年度监测等工作。加强屠宰管理,规范处置畜禽产品废弃物,投入9348万元,对养殖场畜禽粪污进行全方位环保处理。

五是把好粮食质量安全关。强化粮食监管职责,出台了《绥宁县粮食质量安全全程闭合式监管职责分工》、《政策性粮食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督促企业规范台账记录,推行粮食收购“一卡通”,加强粮食溯源管理;把好粮食收购关,实行粮食应收尽收、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督促粮食加工企业购置镉项目检测设备,建立重金属镉超标粮食处置监管工作机制,严防镉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加强粮食质量监测力度,实现生产、销售、消费全覆盖,严厉查处粮食违法案件,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六是严格实施生产经营全程监管严格日常监管。对全县2000余户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重点监管台账,实行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加大了对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和大米、紧压茶、调味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风险防控力度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管,加大对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和旅游景区、农村红白喜事等群体性聚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力度,健全监管信息档案,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推行网格化监管、标准化检查、“零容忍”排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加强了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管,实行专区专柜销售,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

七是强化抽样监测。每年制定食品安全检测计划,加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2019-2021年全县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及快速检测27300余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国抽、省抽、市抽和外地转交不合格食品均按程序核查处置到位。

八是严格执法办案。加强了农业综合执法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有力推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办结率达到 100%,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落实案件查办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完善了公安、检察、法院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市场监管局设立工作联络室;公安部门成立食药环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近几年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食品走私等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20余起,破获食品犯罪案件2起,始终保持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九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抓实野生动物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对全县所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单位进行地毯式清查,全方位宣传“禁捕退捕”政策,收缴非法渔具200件,价值约4万余元,2021年共查出长江禁渔处理违法案件32起,法院判决12起,在全县逐步形成了“不敢捕”“不敢售”的禁渔氛围。开展反食品浪费、“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等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90余次。

十是强化社会共治。以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增进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动意识近三年,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宗,县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3次。建立由23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215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组成的村(社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坚持野生蘑菇中毒事故防控等宣传教育。制订《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保障举报投诉电话接通率90%以上,三年来累计受理、办结食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110余起。同时,全面公开食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监督抽检、案件处理信息,以开放姿态面对媒体和公众,全方位、多元化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能力建设得到提升

县乡两级均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监管经费有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人头经费达到1万元/.年,高于一般行政机构。基层食品及农产品监管机构日常办公和监管执法装备配备齐全,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基本达到国家有关配备标准。加强了监管人员培训,每人每年40学时以上。投入200余万元新建了兽医实验室;在全县1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个检测站、1个行政执法大队、16个乡镇(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15个重点生产企业配置了先进检测仪器,建立起覆盖全县完整的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中心市场配置了快检室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县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IV级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各乡镇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培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加强了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强化智慧监管,全县17家主要食用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的41个品种纳入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行食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生产经营状况持续趋好

督促落实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业道德等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实行健康证持证上岗。在绿都超市、步一行超市等几家大型超市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出台餐饮提质三年规划,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全县公办学校食堂全部进行了提质改造,100%实现“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建立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 100%,校园及校门外周边道路两侧 100 米内无食品摊贩、无“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推行文明餐桌,大力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文明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统筹规划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县城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实现了集中收集处置,餐厨垃圾处理机构、制度机制健全,收集处置信息台账清晰,有效地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等管理责任。加强了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对美团、饿了么经营业主进行了约谈,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入网登记和审查,对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经营户作下架处理。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规范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管理制度。组织全县42家冷链食品经营户集中培训,全面宣传和推广“湘冷链”追溯系统,对冷链食品进行严密监管,有效地堵住了冷链食品疫情通道。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召回制度,自觉履行主动召回、依法处置、告知、记录等责任。每年组织全县所有公办学校、36000余人次购买校(园)方责任险或食品安全责任险,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和他律作用。

五、示范引领辐射带动

推行信用监管机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强化信用信息运用,进行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出台了《绥宁县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印制了《绥宁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绥宁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现场指导表》等一系列监管文书资料,分发到各个乡镇、行政村(社区),建立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化监管、清单式检查,全面规范集体聚餐日常监管。引进双胞胎集团、深圳叁陆伍生鲜食品有限等8家大型企业,大力发展养殖业。出台了《绥宁县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加强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全程可追溯。规范“三小”管理,印发了《绥宁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制度》、《绥宁县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在各乡镇划定食品小摊贩集中经营区域23个,依法备案登记食品小摊贩198个,开展“三小”专项检查,推行食品摊贩规范时段、地域经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抓实餐饮服务提质工作,以证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量化等级评定、监管信息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过程、环境卫生、仓储、三防措施、废弃物处理等为重点,对餐饮行业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整治,规范提质。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亮证亮照经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消毒记录、仓储管理等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三防措施进一步完善,餐饮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出台了《绥宁县乡镇农贸市场和乡村集市设置规范》,投入1090余万元,完成了县城及乡(镇)13个乡镇17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率显著提高。大力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生产,重点打造了1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个农业种植标准化生产基地;建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174个,年出栏可达200万头以上。加强粮油、食用农产品品牌建设,全县16家企业36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或有机食品认证,2家企业即将获得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证书。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建立了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加强与神龙金康、领创电子商务等电商平台深度融合,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投入500余万元,推动建立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加快生鲜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你“你点我检”、问卷调查等式种形式,收集群众意见,查找薄弱环节,结合实际集中整治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食堂、示范店等多层次创建活动,促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2019年度,我县被评为全省食品安全A类单位,2020年查处的一起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列为典型案例。

六、亮点工作

自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来,绥宁县紧扣创建工作要点,立足本县实际,突出创建工作亮点,努力打造“食安绥宁”。

一是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依托隆平高科先进技术,在武阳、李熙、红岩、瓦屋等乡镇集中连片建成15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了证书。

二是大力发展养殖产业。引进双胞胎集团等8家国内国际大型企业,以“公司十基地十合作社十农户”等模式发展养殖业,建成标准化养殖基地174个,年出栏200万头以上。其中2 家养殖场获得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称号。

三是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以红提、葡萄等为重点,建成了20个农业种植标准化生产基地。

四是加强品牌建设。加强粮油、食用农产品品牌建设,全县16家企业36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地理标志产品或有机食品认证。

五是加强食用农产品溯源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34家单位配置了先进检测仪器。建立起覆盖全县完整的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依托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湖南省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平台,全县17家主要食用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的41个品种纳入溯源体系,做到了来源可追,去向可查。

六是培植重点企业。重点培植了湖南稻禾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绥宁县小乡食品有限公司等本土特色企业。

七、其他事项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39-7611823

电子邮箱:snxspaqwyhbgs@163.com通讯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2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422600

                         绥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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