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七大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七大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绥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2021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七大专项
行动”考核办法
2021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七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1次全体会议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县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共同参与。主要任务是:制定专项行动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考核,提出考核评价结果建议,向领导小组报告考核结果。日常工作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二、考核对象
17个乡镇。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农村改厕秋冬攻坚专项督导行动(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空心房”整治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清一改”村庄清洁秋冬战役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七大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式
(一)牵头部门实行月中月末双考核。各牵头部门制定“七大专项行动”具体考核指标和考评细则。每月组织对本部门牵头负责的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两次实地考核,并按30%、40%、20%、10%的比例,评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4舍5入),分别计90分、80分、70分、60分。同时,每半个月将评分及检查情况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汇总,形成通报呈县领导审定并下发乡镇。
(二)年终实地检查考核。12月中旬,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七大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联合成立考核组,邀请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县政协农业农村委参加,对各乡镇“七大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年终实地考核。每个专项行动按100分计算,共700分,考核结果按分值高低依次排名。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专项行动实行“一月双考核、一月双通报”制度。根据每半月考核情况,形成半月考核通报,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后,下发给各乡镇。每半月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召开考核情况讲评会议,对各乡镇七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讲评,同时对排名后3名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排名后3名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其党政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3次排名后3名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二)考核结果与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挂钩。将“七大专项行动”考核内容纳入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其分值占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分值权重的20%。
附件:1.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2.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3.农村改厕秋冬攻坚专项督导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4.农村“空心房”整治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5.“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6.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7.“三清一改”村庄清洁秋冬战役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1
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份标准 |
考核方式 |
1 |
组织机构 建设情况 |
5分 |
是否组建专门的工作专班(5分),组建得2分,未组建不计分。 |
查阅文件资料 |
2 |
台账资料 整理情况 |
5分 |
1.是否建立就业帮扶车间纸质台账(3分),每发现一家未建立扣0.1分,扣完为止; 2.台账资料是否规范完整(2分),包括就业帮扶车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认定文件、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车间照片等,每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阅文件资料 |
3 |
平台系统数据录入 |
5分 |
1.是否按要求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3分),每出现一家未按时录入的扣0.2分,扣完为止; 2、是否按月在系统内将就业帮扶车间进行动态更新(2分),已不符合就业帮扶车间的未及时从系统内清退每出现一例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阅省平台系统 |
4 |
帮扶车间 建设情况 |
25分 |
1.就业帮扶车间总量完成情况(10分),在原有数量上每少建设一家扣1分,扣完为止; 2.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情况(5分),每出现一家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扣0.5分,扣完为止; 3.集中安置点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情况(10分),超过100人的集中安置点每少建设一家扣5分,扣完为止。(无建设任务的计满分) |
查阅资料、查看系统,现场。 |
5 |
吸纳就业 完成情况 |
35分 |
1.吸纳就业总数(15分),每低于2020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数(20分),每低于2020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量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查阅资料、查看系统,现场检查、走访。 |
6 |
务工收入 增长情况 |
15分 |
1.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查看各地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月平均工资是否增加(5分),有增加得5分,未增加不计分; 2.就业帮扶车间月平均工资增长率是否达到本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抽查20名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至少4名脱贫人口)2021年月平均工资增长情况(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查阅系统平台,现场走访。 |
7 |
就业帮扶 措施落实 |
10分 |
1.是否对就业帮扶车间建设、运营过程中提供就业帮扶(3分),提供就业帮扶得3分,没有提供帮扶不计分; 2.年度内至少对就业帮扶车间走访2次(2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是否向有招聘需要的就业帮扶车间提供招聘服务(3分),提供服务得3分,未提供不计分; 4.完成各级督察交办的任务(2分),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0.5分。 |
查阅资料,现场访谈。 |
附件2
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回头看”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
考核 内容 |
分值 |
评份标准 |
考核 方式 |
责任 单位 |
1 |
制度建立情况 |
10分 |
1、制定年度县级统筹整合资金或者修订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5分); 2、是否建立了项目资料管理制度(5分)。 |
检查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
2 |
台帐管理情况 |
15分 |
1、是否分年度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项目内容是否完备,重点关注绩效目标和带贫机制情况(5分),每发现一户未按程序进行的扣0.1分,扣完为止; 2、是否分年度建立项目管理台帐,台帐是否与项目计划(含调整计划)一致(5分); 3、是否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帐(5分)。 |
检查组查阅资料 |
县乡村振兴局、县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 |
3 |
项目库建设情况 |
20分 |
1、查项目立项、招投标、政府采购、验收、投资评审等环节是否规范到位(10分),完成得10分,每发现一项未到位的扣0.1分; 2、查项目报帐资料是否完整(5分),完成得5分,每发现一项未到位的扣0.1分; 3、查项目的公示公告情况(5分),重点查县级统筹整合方案和资金项目计划是否在县级门户网站公示、网址是否有效、公示内容与实际是否一致,完成得5分,每发现一项未到位扣0.1分。 |
检查组检阅有关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
县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
4 |
衔接资金使用情况 |
25分 |
1、查2021年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情况(10分),增幅率达到全省同期平均数得10分; 2、查2021年衔接资金落实到项目的安排情况(5分),安排率达到全省同期平均数得5分; 3、查纳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开工情况(5分),开工率达到全省同期平均数得5分; 4、查2021年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报帐情况(5分),报帐率达到全省同期平均数得5分。 |
检查组抽调系统数据,查阅相关资料 |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 |
5 |
县本级衔接资金投入情况 |
5分 |
1、查2021年县本级衔接资金投入情况(5分),完成本级投入得5分。 |
检查组检阅相关资料 |
县财政局 |
6 |
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自查自纠情况 |
25分 |
1、是否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和专门人员负责(2分),完成得2分,未完成得0分; 2、整章建制情况(3分),完成得3分,未完成得0分; 3、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制度执行情况(5分),是得5分,每发现一起发放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各扣0.1分; 4、查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采集录入是否规范(5分),主要查看基础数据采集是否精准、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准确,把关是否严格、信息更新是否及时,是得5分,每发现一起扣0.1分; 5、查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是否存在“微腐败”情况(5分),没有得5分,有得0分; 6、查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情况(5分),没有得5分,每发现一起扣0.1分; |
检查组检阅有关文件及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
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主管部门、县财政局 |
附件3
农村改厕秋冬攻坚专项督导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
考核项目 |
计分方法 |
分值 |
1 |
机构设置 |
乡镇、村未建立改厕工作机制、未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的扣5分。 ‚乡镇无专人负责改厕工作,上级改厕会议、文件及时贯彻传达,宣传资料发放到村、组、户,每个院落不少于一条永久性标语,改厕信息公示到位,每发现一起的扣1分。 |
10分 |
2 |
改厕进度 |
未按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任务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改厕施工任务的每少5%扣1分,被省、市、县点名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扣完30分为止。 |
30分 |
3 |
改厕质量 |
产品质量:未按要求在省、市、县改厕产品企业备案目录中选择产品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扣完10分为止; ‚施工质量:未按省、市、县要求和规程选择安排施工队伍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扣完10分为止; ƒ验收质量:按省、市、县改厕技术导则标准,坚持 “完工一处、验收一处,使用一处”,县级抽检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施工资料不全每处扣0.1分,扣完10分为止。 |
30分 |
4 |
问题摸排 |
摸排整改台账建立情况; ‚问题厕所整改落实情况。 |
10分 |
5 |
信息报送 |
未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报表及材料,未按时报送的扣2分,每缺一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 |
10分 |
6 |
问题交办 |
媒体曝光、领导交办、县委政府督查室督办、群众举报、县整治办下发整改任务交办单的每一起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
10分 |
附件4
农村“空心房”整治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依据 |
1 |
组织机构 建设情况 |
10分 |
有专门的“空心房”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经费,明确有专门的负责领导,联络员信息报送及时(10分)。未成立“空心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扣10分,未明确专门的负责领导扣5分,信息报送不及时的一次扣2分。 |
查阅资料,结合日常报送情况 |
2 |
实施方案 制定情况 |
10分 |
根据文件要求,对照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10分)。未制定方案的扣10分,制定方案不切实际的扣5分。 |
查阅资料 |
3 |
资金筹措 到位情况 |
30分 |
根据任务需求,整合各类资金,保障任务需要(30分)。未安排整治资金的扣30分,安排资金但不能保证任务需要的扣15分。 |
查阅资料 |
4 |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
50分 |
1、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建立拆除“空心房”补助机制(25分)。未执行“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发现一处扣1分;未建立拆除“空心房”补助机制扣10分;扣完为止。 2、按时按量完成年度“空心房”拆除任务(25分)。到2021年底,未完成2021年度农村“空心房”拆除任务的90%扣25分,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90%(含)不到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查阅验收意见及农户奖补资金落实依据 |
附件5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份标准 |
考核方式 |
1 |
组织保障 制定方案 经费保障 |
10分 |
1、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4分)。乡镇组建工作专班(2分),未组建扣2分;县自然资源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分),未成立扣2分。 2、制定年度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分),未完成扣3分。 3.编制经费3分,未纳入年度预算扣3分. |
以县为单位,上报印发的红头文件,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2 |
按照《村庄规划专项行动方案》,确保重要时间节点按期完成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任务。 |
10分 |
未按进度安排完成阶段性工作,未按时上报进度情况,每次扣1分 /乡(镇),最多扣10分。 |
分期调度,以乡镇为单位上报阶段性工作开展的成果、 照片等佐证资料。 |
3 |
编制工作程序到位 |
40分 |
1.县自然资源部门未组织到村的培训(5分),扣0.1分/村,最多扣5分。 2.乡镇政府未召开村庄规划动员会(5分)。扣0.1分/村,最多扣5分。 3.未组织基础调查(基本调查、人文调查和问卷调查),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10分),扣0.1分/村,最多扣10分。 4.乡镇政府未组织初步方案征求意见会、咨询论证会、表决会(10分),扣0.1分/村,最多扣10分。 5.未组织方案公示、成果公告(5分),扣0.1分/村,最多扣5分。 6.乡镇政府未组织村庄规划上报审批(5分)。扣0.1分/村,最多扣5分。 |
查阅资料,现场走访、询问。 |
4 |
规划内容合理,规划成果完整,按期完成批复。 |
40分 |
1.规划内容未按《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要求编制(10分),扣1分/村,最多扣10分。 2.图件、表格、附件、数据库不完整(10分),扣1分/村,最多扣10分。 3.成果欠合理、不规范完整(10分),扣1分/村,最多扣10分。 4.未按期完成政府批复(10分),扣1分/村,最多扣10分。 |
以县为単位,最终上报的规划成果及批复文件为考评对象。 |
附件6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份标准 |
考核方式 |
1 |
组织机构 建设情况 |
5分 |
1、制定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3分),完成得3分,未完成得0分; 2、是否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2分),组建得2分,未组建得0分。 |
检查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2 |
实施程序 到位情况 |
5分 |
1、是否按绥宁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的程序进行(5分),每发现一户未按要求程序进行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检查组查阅资料,现场走访、询问 |
3 |
档案信息 完善情况 |
10分 |
1、是否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2分),发现一户未建档扣0.1分,扣完为止; 2、是否按要求完成系统的录入(2分),未按时录入,被省市点名通报的扣0.5分,完成不及时一次扣0.2分; 3、建立台帐制度(2分),镇(乡)、村(社区)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台帐,发现未建一起扣0.2分,扣完为止; 4、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危房改造情况及数据(4分),报表报送不及时,扣0.5分。数据不准确,扣0.5分。未完成上报扣1分。 |
检查组检阅资料,根据平时上报情况 |
4 |
质安监管 完成情况 |
20分 |
1、开展动态检测(4分),有方案、有记录得4分,未检测视情况给分; 2、施工、竣工验收情况(8分),发现未到场一户扣0.3分; 3、质量安全情况(8分),因安全问题造成事故的得0分,被省、市点名批评一次扣2分,群众信访查实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检查组检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 |
5 |
资金发放 规范情况 |
10分 |
1、是否按规定管理补助资金(3分),“是”得3分,“否”得0分; 2、未及时、足额向符合条件农户发放补助资金的(4分);每发现一户扣0.5分,扣完为止; 3、被索要回扣、好处费的(3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
检查组检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 |
6 |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
50分 |
1、年度考核目标任务(40分),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完成率未达到85%的得0分,未达到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完成各级督察交办的任务(5分),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0.3分; 3、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危房及时上报,做到立行立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纳入改造(5分),上报不及时一次扣0.2分。 |
检查组抽查资料,现场检查。 |
7 |
加扣分标准 |
|
1、每月考核排名为“好”的乡镇,每次加0.5分,月考核排名为“差”的乡镇,每次扣0.5分; 2、每月加、扣分汇总后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
按每月考核评分等次加、扣分。 |
附件7
“三清一改”村庄清洁秋冬战役专项行动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项目 |
考评标准 |
评定等级 |
||||
好(A) |
较好 (B) |
一般 |
较差(D) |
差(E) |
||
工作机制(20分) |
1.乡镇、村财政投入情况,乡镇、村垃圾清运频率、保洁员配备、工资、保洁区域等情况。(10分) |
10 |
8.5 |
7 |
5.5 |
4 |
2.乡镇、村卫生评比机制、工作部署情况。(10分) |
10 |
8.5 |
7 |
5.5 |
4 |
|
道路水域 (10分) |
1.途经的所有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旱厕及露天粪坑,无乱堆乱放乱晒,无横幅、彩条布围园。 2.途经水域岸边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 3.道路沿线废品回收站围挡经营,无影响观瞻乱象,无废品乱堆乱倒,无污染物排放和产生二次污染。 |
10 |
8.5 |
7 |
5.5 |
4 |
集镇街道 (10分) |
1.集镇街道门前三包落实到位,店外无堆放、吊挂、晾晒有碍镇容观瞻的物品;街道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杂物乱堆;排水沟(渠)畅通无垃圾、杂物等。 2.集镇划有停车位,交通标识规范醒目,无车辆乱停乱摆;当街施工围挡,挡外无建筑材料乱堆放。 3.机关院落、农贸市场环境整洁。 4.无乱搭乱建、店外经营,无马路市场。 |
10 |
8.5 |
7 |
5.5 |
4 |
焚烧垃圾(10分) |
辖区内无焚烧垃圾现象,无焚烧印迹。 |
10 |
8.5 |
7 |
5.5 |
4 |
暴露垃圾 (20分) |
生活垃圾(10分):垃圾收集设施无外溢现象;院落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村组公路、空坪闲地、村内水域、山田土等公共区域无垃圾,无露天堆放垃圾,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
10 |
8.5 |
7 |
5.5 |
4 |
建筑垃圾(5分):无成堆暴露建筑垃圾。 |
5 |
4.25 |
3.5 |
2.75 |
2 |
|
农业生产废弃物(5分):无随意丢弃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农用薄膜、育苗器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现象。 |
5 |
4.25 |
3.5 |
2.75 |
2 |
|
垃圾分类 (5分) |
推行“一村一站一员”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落实到位。 |
5 |
4.25 |
3.5 |
2.75 |
2 |
黑臭水体 (5分) |
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完成清淤疏浚,排水畅通,无污水乱排,无臭水沟、臭水塘。 |
5 |
4.25 |
3.5 |
2.75 |
2 |
畜禽圈养 (5分) |
开展“篱笆行动”,对家禽牲畜实行圈养,家禽粪污及时清扫,院落牲圈与住宅分离,周围无粪便、污水乱排。无随意丢弃病死家禽牲畜尸体。 |
5 |
4.25 |
3.5 |
2.75 |
2 |
乱堆乱放 (5分) |
村庄(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杂物、柴草、农具堆码放整齐。 |
5 |
4.25 |
3.5 |
2.75 |
2 |
村容村貌 (5分) |
1.村庄建筑整齐有序,公共设施规划科学合理,村民健身休闲设施齐全,亮化、美化到位;房前屋后空坪隙地合理绿化。2.村内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断壁残垣等。3.无横幅、彩条布围园现象。 |
5 |
4.25 |
3.5 |
2.75 |
2 |
宣传发动(5分) |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牌、宣传标语多。 2.《乡村清洁条例》宣传、落实到位,有宣传措施、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
5 |
4.25 |
3.5 |
2.75 |
2 |
得分 |
|
备注:1.根据评定等级计算单项考核内容得分:等级A=标准分值*100%,等级B=标准分值*85%,等级C=标准分值*70%,等级D=标准分值*55%,等级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