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长铺乡人民政府、长铺镇人民政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单位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聘任慧兰等8名同志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任慧兰,女,身份证号432626************,长铺镇万家坪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县纪检会保洁员、办公室协理。
2.胡晖,男,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万家坪社区人,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协理。
3.阳洁玲,女,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长铺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
4.贺彬江,男,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已补贴社保3年,拟聘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
5.周丽春,女,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长征路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
6.兰爱群,女,身份证号432626************,长铺镇和平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
7.廖小平,女,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大公坪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镇人民政府保洁员。
8.戴小红,女,身份证号430527************,长铺镇朱砂塘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长铺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协理员、保洁员。
被公示人对上述公示内容真实性负责。
公示期为2022年3月19日-2022年3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及其他不符合政策的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7621449、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