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勇平等12名同志公益性岗位聘用公示
时间: 2022-05-25 09:00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县自然资源局、县环卫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等单位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聘唐勇平12名同志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唐勇平,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县自然资源局保洁员、办公室协理

2.谢春玲,女,长铺镇长铺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保安门卫

3.龙元英,女,长铺镇虾子溪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退役军人事务局后勤工作人员

4.舒明,长铺镇虾子溪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已补贴社保3年,拟聘退役军人事务局后勤工作人员

5.张贻祥麻塘乡抱龙村人(城镇居民户口),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县环卫所保洁员。

6.黄杨敏,女,长铺乡城东社区人,经认定的第9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环卫所办公室协理员。

7.袁光武,长铺镇和平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县环卫所司机岗位

8.陈喜玲,女,长铺镇朱砂塘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县环卫所保洁员

9.龙小芳,女,长铺镇朱砂塘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已申请社保补贴3,拟聘县环卫所保洁员

10.肖雪平,女,长铺镇朱砂塘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县环卫所保洁员

11.张娟,女,长铺镇江口园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无社保补贴记录,拟聘县环卫所保洁员

12.胡艳华,女,长铺镇和平社区人,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计划生育问题,无小车,配偶非国家公职人员,已申请社保补贴3,拟聘县环卫所保洁员

被公示人对上述公示内容真实性负责。

公示期为2022525-2022531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及其他不符合政策的情况有异议的,请实名向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76214497611137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  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