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林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6-02-06 15:48 来源:绥宁县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绥宁县林业局(以下简称“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法定范围和时限,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9条,其中:林业相关通知公告6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条;林业工作动态类信息42条,重点公开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油茶产业发展等工作进展。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渠道发布,确保公众能够便捷获取林业相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全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林业中心工作,聚焦群众需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平台、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在主动公开方面,严格对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及湖南省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要求,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林业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二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明确各股室办理职责和时限,确保每一件申请都得到依法依规、及时规范答复,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三是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信息源头管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和合规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不违规。同时,加强信息分类归档管理,完善信息资源库建设,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四是监督保障方面,定期对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对各股室、下属单位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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