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
HNPR—2018—0201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州、省直管县发改委(发改局)、财政局:
为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本次公布的项目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按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执收单位 |
收费对象及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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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劳动能力鉴定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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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申请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及相关伤病情况的申请人 |
1.申请人对省直、市(州)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其收费标准在原标准上增加100元。 2.劳动能力鉴定收费中含医院挂号费,不含各类检查费。鉴定结论为工伤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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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能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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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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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精神病学鉴定的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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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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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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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州)、县推荐部门 |
申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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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
每人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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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推荐部门30元,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承办单位3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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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面试 |
每人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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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
每人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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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推荐部门15元,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承办单位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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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
每人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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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推荐部门10元,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承办单位100元 |
三 |
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 |
每卡 |
20 |
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人 |
对首次和有效期届满发放社会保障卡、新增扩充社会保障卡内容及确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的不得收费。 |
四 |
考试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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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 |
每人 |
湘发改价费(2017)127号 |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 |
参考人 |
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127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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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用公务员考试 |
每人每科 |
50 |
全省人事考试部门 |
参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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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技能鉴定等考试考务费 |
每人 |
湘发改价费(2017)127号 |
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经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申报人 |
1.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127号)规定执行。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收费标准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等考试考务费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