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 2021-08-18 08:12 来源: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

省水利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加强全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水利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本次发布的项目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按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20211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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