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一件事一次办”服务规程
时间: 2020-02-19 11:21 来源:绥宁县 【字体:

一、事项名称

我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服务对象

  个人、森林经营单位

二、适用范围:

邵阳市、各县市区

四、办理证照名称

  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受理窗口:

邵阳市、各县市区部门窗口

六、审批决定机构

邵阳市、各县市区林业局    

七、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林木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

八、材料清单

     

涉及

名称

序号

申请材料

材料来源

份数

各类情形

材料要求

基本

材料

1

林木采伐申请书

申请人提交

1

按申请表内容填写

2

申请人身份证(个人或者公司法人)

申请人提交

1

公司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公司办理的需带营业执照)

3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书

中介机构

1

必须按湖南省林木采伐区调查设技术规定编写

4

申请采伐林木的林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

申请人提交

1

必须提供,验原件交复印件现由林业部门向相关部门核查;增加受理速度建议申请人自备此要件。

      特殊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1

采伐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当提交由林业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文件和国土部门建设用地审批文件

申请人提交

审批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2

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应当提交申请人关于非林地的书面承诺

申请人提交

林木采伐人必须作出书面承诺

3

采伐公益林地上的林木,应当提交申请人关于非林地的书面承诺

申请人提交

向县级以上林业部门报批

4

采伐因灾、病虫害等损害的林木,应提交相关核查材料

申请人提交

相关部门核实材料

附:因森林火灾、抗洪抢险、森林病虫害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可先采伐后报告,但组织抢险的单位(部门)应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情况报告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由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通知林权所有者。


    九、办理流程

“我要林木采伐许可证”一件事一次办程图(时限:7个工作日)



、办说明

根据采伐证不得跨年度使用的规定,同时为缩短采伐林地荒山时间,确保有充足时间及时完成迹地更新造林,从2019年起,除建设项目使用、灾害材清理的采伐外,常规采伐受理、审批时间统一定为每年51日至1030日,其他时段原则上不予受理采伐申请采伐林木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申请采伐的森林、林木未参加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的(不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除外);

(二)对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实施采伐的;

(三)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非更新性质采

伐的;对天然阔叶林实施皆伐的;采伐石山裸露地和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的险坡地以及容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地的林木的;

(四)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或更新造林验收

不合格的;

(五)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

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六)山林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

(七)提交的伐区作业设计文件不符合技术规程或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申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十一、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不含材料补正、公示,节假日时间)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

十三、办公地点

邵阳市、各县市区相应窗口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业业务咨询:0739-5310160

监督电话:0739-5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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