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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疾控中心发布“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提示!
时间: 2022-04-26 09:34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绥宁县疾控中心发布“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提示!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五一”小长假临近,人员出行、旅游和聚集性活动增加,疾病传播风险随之增加。为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和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和健康,绥宁县疾控中心提示如下:

1、提倡就地过节

广大市民要增强疫情防控意识,非必要不离绥,劝导外地特别是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亲友近期不来(返)绥,“五一”假期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新冠肺炎感染和传播风险。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地市及边境地区。确需离绥的,须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绥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来绥主动报备

来(返)绥人员在抵绥前准备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2天向单位或目的地村(社区)报备,在绥接洽单位或亲属要督促其履行报备责任。抵绥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在7日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和行程卡变化,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3、减少聚集

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尤其不要带儿童、老人及体弱者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外出活动时合理安排行程,提前预约,错峰出行,尽量选择县域内人流量少的旅游景点。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减少流动。居家或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前往室内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密闭场所、不聚餐聚会。

4、做好个人防护

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5、做好健康监测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如实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等,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及时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显著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群众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7、做好多病共防

外出就餐应选择正规、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场所,做好手卫生、不喝生水、不采集不食用野生菌。进入林区应穿长袖衣裤,在裸露皮肤涂抹含避蚊胺等驱避剂的花露水,避免在草地、树林等环境中长时间坐卧,防止蚊虫、蜱虫等叮咬。

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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