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疫情防控
湖南疾控发布通知:2月7日起开展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服务
时间: 2023-02-04 09:16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

湖南疾控发布通知:2月7日起开展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服务

自2月7日起,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服务。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有助于科学评估新冠康复免疫状况及二次感染的抵抗力,可以作为新冠病毒感染辅助诊断的依据,也可用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及接种方案的推荐依据。



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

新冠病毒抗体,是感染新冠病毒后机体自我产生的免疫反应标志性物质,常见的有IgM抗体和IgG抗体。


在感染新冠病毒后5天左右,血清中会逐渐产生IgM抗体,但该抗体衰减较快,只能维持2~3周时间。检出IgM提示最近发生感染,可用于感染的早期诊断。


IgG抗体一般出现在IgM抗体之后,可在血液中维持较长时间,当机体再次感染相同病毒时,对人体起到一定的免疫保护作用。IgG抗体在感染中晚期出现,滴度有一个持续增高的过程,并在血液循环中保持较长时间存在。



如何看懂检查结果?

若新冠病毒IgM抗体检测为阳性且有相关临床症状,可作为新冠病毒感染的辅助性诊断依据,此时暂不推荐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若新冠病毒IgG抗体阳性,IgM抗体阴性,则提示受检者既往感染过新冠病毒并基本恢复,或提示曾经接种过新冠疫苗。


若新冠病毒IgM和IgG抗体均为阳性,提示受检者可能处于新冠病毒感染期,需要进一步排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检者在两周前后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也有可能导致IgG和IgM抗体阳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