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宁县教育局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座谈会。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龙景星主持会议并讲话。局民幼股、教育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各民办学校校长参加会议。
会上,民幼股负责人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要求各民办学校要从坚持依法依规办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清理规范学校名称、落实全流程资产财务监管等方面规范办学。教育股负责人介绍了《绥宁县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重点对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了解读。各民办学校校长围绕优化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当前民办教育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进行讨论发言,龙景星等局领导对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龙景星指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设计、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一项政治任务,是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的关键举措。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民办学校要深化认识,依法依规办学,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办学特色。二要从严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学校发展,推动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进入办学章程,不断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民办学校不偏向。三要多措并举抓整治。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民办学校,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责令停止办学,全面规范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