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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有新变化!
文件名称: 普通话水平测试,有新变化!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242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2-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2-15 有效期: 永久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国家语委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一起了解——




《规程》共分测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测试站点、考场设置等12章43条,进一步细化落实教育部令第51号中关于测试规程的有关要求。



一是明确测试组织实施要求,进一步体现科学性、规范性。



>>明确全国和省域内测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监管主体,要求省级测试机构提前公布测试站点测试计划安排;



>>明确测试站点设立原则和备案要求,规定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设立站点;



>>明确考场设置的人员配备、考场布局和测试方式,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



二是优化测试过程管理,进一步体现便民高效和可操作性。



>>明确了测试报名途径和时限;提出了测试试卷编制、使用、保管等要求;



>>对具体测试流程、成绩评定的依据和时限、复核办法以及等级证书更补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三是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体现安全性严肃性。



>>专设“数据档案”章节,对数据类型、数据信息、数据管理等提出要求;



>>专设“违规处理”章节,对违规机构和应试人作弊行为的处理做出要求;



>>同时明确国家、省级测试机构的监督检查权限范围、方式等。



《规程》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国家语委将进一步指导有关单位完善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修订测试实施纲要,加强测试员培训,不断提升测试服务质效。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号:jybxwb)、湘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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