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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2023年工作要点
文件名称: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2023年工作要点
索引号: 4305270003/2023-0242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2-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2-15 有效期: 永久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目标,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部专项行动及重大项目,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努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贡献。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干部师生头脑、指导教育强省实践。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有机融入大中小学相关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体系,开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设立一批重点选题,强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阐释。组织专家团队逐字逐句学习解读党的二十大对教育的新部署新要求,开展教育强省重大专项调研行动,出台实施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政策措施。抓好湖南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工作,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建设教育强省浓厚社会氛围。


2.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市县教育工委机制。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全面贯彻落实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实施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稳妥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民办学校党建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党建“两个全覆盖”。加大在中青年骨干教师特别是学科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等高知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委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

3.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委厅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重点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做好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推进教育系统清廉建设,着力打造“五清机关”,选树一批清廉单元建设样本。统筹抓好高校巡视整改工作,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三不腐”, 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让“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互联网+监督”平台和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应用和监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用好“四种形态”。加大对教育乱收费和教辅、校服、学生营养餐采购管理中违规牟利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


4.坚定不移维护教育系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校园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指导督促高校做好统战工作。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成立省教材委员会,推动设立省级教材建设奖,建立省级规划教材遴选制度,健全风险监管机制。推进教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抓好消防、建筑、校车、实验室等安全管理,强化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和国家安全、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平稳有序做好普通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


5.构建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校园文化提能增效、“小我融入大我”实践引领、“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治理创新等行动,做大做强“为时代育新人”高校思政品牌活动。实施“大思政课”建设工程,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持续创新“我是接班人”“奋斗青春号”等大思政课堂,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光影育人”等中小学德育品牌活动。建强思政工作队伍,建立思政工作研究交流平台。加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并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校。建设一批省级新时代立德树人实验区、实验校。


6.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督促各地各校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课,全面落实学校体育美育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发展与评价,积极探索冰雪运动进校园实践途径。督促指导大中学校落实新时代新生军训工作新要求。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行动,鼓励建立“医+社+校”协作机制,提高早期预警、定期辅导、及时干预的全链条管理能力。加强劳动教育,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县市区、实验校和实践基地建设。落实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指导规范家长委员会行为,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广泛开展青少年读书行动。


7.统筹抓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认真落实“乙类乙管”下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引导高校加强校地联动,及时跟进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加强健康驿站建设,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坚持多病共防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和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健康。


8.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扎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和“童语同音”计划。全面开展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加强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和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幼儿园教师和公费师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监测。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组织全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创新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湖南二期项目建设。


9.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学前教育资源优化提质工程,支持人口集中流入地、薄弱地区合理新增公办资源,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认定,加强游戏活动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幼小科学衔接,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建立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因地制宜设立特教班。加大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位供给。加快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校全覆盖。积极发展融合教育,开展普特融合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


10.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整合600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400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深化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校校结对帮扶行动”。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诊断监测,常态化开展覆盖全域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引导和规范专门教育发展。


11.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发展提升。统筹科学优化学校布局,指导各地各校探索形成科技高中、人文高中、外语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和综合高中等多样化办学格局。将“启动建设100所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纳入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专班推动各地年内开工建设。推进县中对口帮扶工程。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


12.推动“双减”走深走实。加强课堂教学工作,抓好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考试管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推动课堂“减负增效”。设立一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学科教学竞赛,办好第三届湖南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修订中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办法。开展科普教育“双走进”活动。规范面向中小学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持续做好艺考培训机构治理、校外培训领域资本监管和引导。实施“数字化监管2.0工程”,坚持运用“三大信息化平台”助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执法队伍锻造工程”,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整合教育系统执法力量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实施“安全强基”工程,加强培训材料“编审用”监管,落实从业人员入职审查。实施“共话双减”主题宣传工程。


13.全面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优先发展乡村教育,着力构建城乡统筹、优质特色的乡村教育体系。坚持义务教育“三帮一”劝返复学和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严防失学辍学人数新增反弹,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应学尽学、稳定就读。做好精准资助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持续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增效。继续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指导高校与中职学校加强涉农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教育系统消费帮扶工作。


14.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楚怡”行动,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推动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建立产教融合协同推进机制,服务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新增100所办学条件达标的中职学校,抓好14所楚怡公办中职学校改扩建工作。大力加强楚怡“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学校建设,遴选立项一批楚怡建设项目。加强职业学校校风学风建设,落实“三查三赛三评”制度,深化“三教改革”,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健全中职、高职、职教本科纵向贯通机制,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推进职业院校本科教育。平稳推进省直单位主管高职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后续9所涉改院校制定化债方案,按照“成熟一个、调整一个”的原则,完成移交划转工作,推进共建协议落实落地。


15.全面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有序推进高校设置工作,大力改善高校办学条件,逐步扩大省属高校本科生、研究生培养规模。做好新一轮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集中资源支持15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2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建设。组建省级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本科教学的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和布局,加强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建设。对接我省产业需求,深化高校工程教育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全面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组织开展新一轮省属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遴选第三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办好湖南省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16.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能力。立足我省学科建设布局,培育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和团队,提高青年科技人才的参与比例,不断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高校参与我省“四大实验室”建设,助力打好科技创新攻坚战。发挥15个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作用,推动科技成果来湘在湘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持续开展“我为现代化献策活动”,提升高校咨政服务能力。做好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工作。


17.引导规范民办教育、继续教育发展。依法推进分类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分类登记。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成效,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常态化。实施民办学校质量提升行动,引导民办学校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督和违规办学整治,强化民办学校资金监管。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出台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完善湖南老年大学办学体系,实施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办好湖南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18.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用足用好政策性岗位、基层就业、参军入伍等稳就业举措,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和灵活就业作用。建设高质量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好用好湖南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帮扶,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制度。开展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统计监测。


19.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教育评价改革政策解读力度,推动已出台的配套政策文件落实落地,指导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标准、程序等。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跟踪引导。深入总结基层破“五唯”经验做法,分批推出典型案例。加强第三方监督监测,严格执行“十不得、一严禁”要求。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机制,落实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升学优待政策。推进全省中考统一命题相关准备工作,提高优质高中指标生比例和整体录取比例。推进新高考与新课程、新教材协调联动,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深化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20.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进一步改进省市分工协作的督导评价机制,认真完成年度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级政府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新一轮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推进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持续开展民办高校专项督导,不断提升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成效。开展教育重点工作、民生项目专项督导。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落实《湖南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


21.完善教育强省建设战略性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动态监测,压实地方政府责任,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督促高校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通过盘活闲置资产、调整住宿费标准等途径筹措建设资金。持续做好外资利用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会监督。加强高校基建、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资产资源效益。强化内审制度建设,抓实直属单位五年一轮全覆盖审计和重大领域专项审计工作。推动出台资助育人指导意见,督促各地各校制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


22.提高依法治教和教育政务服务水平。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坚持依法治校,督促省属高校完成章程修订核准工作,完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持续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持续推进教育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统筹推进教育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好“中小学入学一件事一次办”等政务服务品牌。


23.加快和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同欧美教育交流,深化扩大同中东欧、东盟、非洲等的教育交流合作。主动参与高质量“一带一路”共建行动,深化中外人文交流,提高教育国际影响力。支持高校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深化国际产学研用合作,支持高校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做优公派出国留学,加大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做强来华留学,吸引世界各国优秀青年来湘学习。扩大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加强对港澳台学生的管理与服务。


24.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云”“网”“端”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深化数字校园建设,不断夯实教育数字化转型基础。优化完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广泛应用。构建数字教育资源供给生态,打造一批具有湖南特色的新型数字教育资源品牌。培育遴选一批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引领推进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加强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和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25.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完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大力选树宣传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先进典型。持续落实学术不端与师德失范的信息共享与处理联动机制,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国培” “省培”计划,推动市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完善新时代教师教育体系。超前应对出生人口变化趋势,完善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体系,优化实施“特岗计划” “三区”支教、“银龄讲学计划”。深入实施优秀教育人才支持计划,大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示范引领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试点。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巩固深化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成效,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与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做好第39个教师节庆祝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此外,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督办、政务公开、档案试点、应急管理、信息报送、机要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禁毒、双拥、教育史志、群团建设、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湘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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