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麻塘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机构地址:麻塘苗族瑶族乡麻塘村
负 责 人:黄龙霄
联系电话:0739-7670270
邮 编:422600
机构网址:https://www.hnsn.gov.cn/
上班时间:夏今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概况:麻塘苗族瑶族乡地处绥宁县西北边陲,东与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接壤,西与会同县交界,南与河口苗族乡相连,北与洞口县为邻,乡政府驻地麻塘村距县城47千米,地理位置独特,是远近闻名的“楠竹之乡”“生态之乡”“平安之乡”。境内多山地,全乡总面积249.54平方千米,其中耕地14.48平方千米、林地213.42平方千米(其中楠竹面积20万余亩),森林覆盖率达80%,以楠竹居多,楠竹蓄积量1500余万根,位列全县前茅。全乡共辖13个村,其中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三寨村),乡村振兴重点村2个(洪溪村、江抱村),有177个村民小组,户籍总人口1.64万人,苗瑶族人口占比68%。全乡紧紧围绕“三个绥宁”建设任务目标,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为重点,突出特色产业,狠抓作风建设,干部群众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全乡经济社会各方面稳定有序发展,先后被评为“邵阳市文明乡镇”“邵阳市平安乡镇”“县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县特色优势产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机构职能: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麻塘乡党委的决定,执行麻塘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②对麻塘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绥宁县政府负责并报告; ③编制和执行麻塘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 ④管理麻塘乡经济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⑤负责麻塘乡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⑥支持和帮助村(居)委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