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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关于实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规范使用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5〕7号)及《绥宁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在全县实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请社会相关服务主体自主申请、报乡镇择优推荐后,于4月15日前交相关资料至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审查审核。项目实施主体选定后,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并签订《绥宁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协议》。
附件:申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绥宁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