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主体信息公示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通过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申报,现拟对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主体信息进行公示。同一笔贷款已申报2025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不再重复申报。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6日),通过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绥宁县农业农村局(0739-7608015)反应有关情况。
附件:绥宁县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主体信息表
绥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