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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办法》和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质量督导评估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我县职业培训机构认真开展了专项督查和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工作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果对评估结果存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联系电话0739-7621792。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度评估合格单位:
1.绥宁县振绥职业培训学校
2.绥宁县楚华职业培训学校
3.绥宁县鑫熙职业培训学校
4.绥宁县电子商务培训中心
5.绥宁县润泽职业培训学校
6.绥宁县金源职业培训学校
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度评估不合格单位:
1.绥宁县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绥宁特沃斯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