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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责任”具体是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督导检查、精准防控,备案备查、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方面,将“党政同责”“地方负总责”的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身上;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聚焦“最小工作单元”,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