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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自动免除职务的
公 告
2019年12月25日,绥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任命了88名人民陪审员,2024年12月24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任期届满后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杨艳红 钟艳花 袁 军 侯根萍 张先邵 王益君 黄 平 谢乔武 刘莉华 向先喜 张小毛 苏钟芳 刘新东 杨荣树 陈 杰 罗志坚 吴华生 刘群英 陈 艳 向慧平 肖好花 陈万灵 龙怀腾 雷爱兰 付立喜 肖明霞 梁 华 葛芝轩 邓文华 莫以已 刘文红 李正英 刘新怡 唐威霞 刘文平 付青桃 刘喜娟 赵德琴 吴儒龙 邓政和 蒙永生 杨冬梅 陶继勇 朱嫦娥 王飞辉 陆四平 莫仁科 刘永忠 钟祥春 杨华平 袁 喜 左玉洁 傅秀群 谢立远 黄新妹 吴国香 汪习娥 龙运波 王艺颖 伍根作 刘建华 王斌初 李毓平 石忠柏 杨 旭 袁淑娟 刘冬云 万长英 杨夏容 王春香 陈华荣 唐建宁 刘郁权 于 鑫 周顺军 陈先儒 黄 杰 杨 意 伍 星 郑红彪 雷德银 沈忠地 欧阳波 袁新萍 肖美容 周 洪 罗日成 龙开长
诚挚感谢上述人民陪审员为审判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绥宁县人民法院 绥宁县司法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