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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绥宁县长城大酒店为集中隔离点的通告
文件名称: 关于启用绥宁县长城大酒店为集中隔离点的通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100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2-10-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10-19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启用绥宁县长城大酒店为集中隔离点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紧急指令,于2022年10月19日起,我县长城大酒店被征用为临时集中隔离场所并正式投入使用。为进一步规范集中隔离点及周边区域管理,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酒店征用作为隔离场所期间一律不对外营业。

二、长城大酒店征用期间,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居家办公,财贸幼儿园暂时停课。

三、隔离酒店管控区域内的人员、车辆出行,严格执行管控要求,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四、请广大居民群众对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信息不得转发、传播,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并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五、对不遵守防疫规定、散布疫情谣言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征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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