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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减轻家庭养育子女负担,提高托育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根据《湖南省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办法》(湘卫人口家庭发〔2024〕6号)和《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邵阳市教育局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和建设补助工作的通知》(邵卫健发﹝2024﹞55号)规定,经托育机构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等程序,现将符合入托补助发放条件的托育机构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本次入托补助的对象为在本县内经县卫生健康局备案的并通过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的托育机构。补助标准为入托的3周岁及以下婴幼儿每人每月100元,补助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审核情况概述
在本次补助发放审核过程中,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对托育机构提交的入托幼儿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等资料进行了细致审核。通过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电话调查、调取监控等方式开展核实,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补助发放条件。
四、公示内容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补助人次 |
补助金额(元) |
1 |
绥宁县东方爱婴早教托育中心 |
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凤凰大厦 |
292 |
29200 |
2 |
绥宁县武阳镇小明星幼儿园 |
绥宁县武阳镇肖家村 |
21 |
2100 |
3 |
绥宁县东山侗族乡宝宝幼儿园 |
绥宁县东山村 |
31 |
3100 |
合计 |
|
|
344 |
34400 |
五、监督与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致电县卫生健康局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实调查。
联系电话:0739-7611566
收到异议反映后,县卫生健康局将立即组成调查小组,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如发现确有不符合补助发放条件的情况,将及时调整补助名单及金额,并再次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绥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