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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阳镇农村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文件名称: 武阳镇农村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5270003/2022-0043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武阳镇
发文日期: 2022-03-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3-20 有效期: 永久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责任体系,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6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9号)以及2021年省、市、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责任明确、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级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建立农村道路路长管理制度,压实、村级责任,加强农村道路,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农村道路综合环境,提升农村道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组织形式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黎克华同志任组长,向祖喜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居书记、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李华南同志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建立级路长制

坚持“属地负责、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以线为主、线面结合,建立、村级路长。级设立总路长和级路长、各村设立村路长。

总路长:由黎克华同志担任,为全镇农村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总负责人。

1.乡镇路长由乡镇长担任下设分路长若干名,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长制管理机构,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农村道路沿线征地拆迁、养护管理、施工环境应急处置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开展道路通行环境整治,协助职能部门保护路产路权;督导、考评下属路长和相关村及单位履职到位;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对所辖路段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完成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有序、安全、畅通。

2.村路长由村主任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农村道路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道路建设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通行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每周对所辖路段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工作任务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

(一)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

1.负责拟定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3.组织日常巡查,省、县、村道每周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联合巡查整治,督促各级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进行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定期(按季度)公布考核结果(日常考核情况计入季度考核评分,年终考核结果依据季度考核情况汇总)。

()镇、村工作任务

村居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辖区内所有村道路的日常管护、公路两厢整治和村道路的建设工作,突出安全、有序、畅通、干净四项重点,实现道路“畅、安、舒、美”。

1.安全要做好辖区公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行人等违法违规、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劝导;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道路管理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恶劣天气、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保畅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好公路安防设施,建立安防设施台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制定应急处突工作预案,处置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根据路长职责向上级线路路长和级辖区路长报告,并根据级路长的指令抓好落实。对公路水毁、路面、桥涵破损、安保设施缺失等道路安全隐患,先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小问题自行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由路长办通知相关单位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置;负责辖区内省、县道改扩建和大中小修施工的环境协调,负责乡、村公路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

2.有序要积极开展辖区道路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处理各类涉路事件,使辖区内公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禁止在公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挖乱填,禁止在在公路用地内乱设非公路标志标牌和在公路设施上乱涂乱画乱设广告;规范涉路施工,加强公路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施工一律用生态围挡作业,路边建房必须先硬化前坪、施工材料堆放有序,禁止车辆带泥上路;禁止占用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作物、损坏设施和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确保道路两侧无违规经营,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做好占路打谷晒粮劝导工作;禁止辖区内装载不规范的车辆出场,发现车辆抛洒扬尘现象要及时制止,发现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处理。

3.畅通利用“两站两员”的力,充分发挥其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完善农村赶场、婚丧和重大节日疏堵保畅的工作机制,确保辖区道路有序、畅通。

4.干净要负责路面、桥面、路肩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理道路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残破建筑物。负责重要活动、会议、节日期间的道路清洁工作;结合乡特色合理设置路边垃圾箱(桶),对垃圾箱(桶)进行日产日清及时清理道路边沟、疏通涵洞,清理桥涵伸缩缝,疏通泄水孔以及清除松动的石块,确保路肩排水畅通,路面无积水。

   四、工作机制

  ()建立责任机制。各村是本辖区公路整治的责任主体,制定综合治路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引导村组、当地企业、社会团体、党员群众、“五老”人员、社会贤达参与道路建设和管理,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管理格局。

  ()建立督导机制。路长办于每年底编制次年路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路项目专项检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路长微信群”,借助社会力量,对农村道路保护管理效果进行公开监督和评价。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路长办严格按照公路“四化”管理要求(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科学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涉路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农村道路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健全路长制相关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公路联合执法,按照省、县道每周不少于1次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建立考评机制。建立路长制工作考评机制,制定路长制年度考核及奖惩办法凡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根据公路等级、使用年限等因素结合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乡镇经费。相关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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