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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时竹河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绥宁县时竹河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索引号: 4305270003/2025-0107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10-2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10-27 有效期: 长期

绥宁县时竹河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时竹河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2800000.00元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30%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4、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5、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日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绥宁县时竹河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绥宁县时竹河区域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表

2800000.00

2800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招标活动的,请于20251027日起至20251031(节假日照常上班),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长铺镇沙湾路3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需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9月)社保证明

2)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附件一、附件二)

4)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点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1118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长铺镇沙湾路36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长铺镇沙湾路36号)。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本邀请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红梅

2、电话:18173927012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称:湖南省湘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绥宁寨市乡木材站23号门面(项目部地址)

3)联系人:黄浩

4)邮  编:422600

5)电  话:138084963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  

绥宁县地址:绥宁县长铺镇沙湾路36号(智慧树幼儿园旁)

3)联系人: 苏明栋周红梅

4)邮  编:422600  

5)电  话: 18973973137    0739-7600006

6)电子邮箱:  1574659593@qq.com

3监管部门: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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