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矿山开发生态
环境问题严重”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邵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邵市发电〔2022〕1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邵突环改〔2021〕5号)相关要求,我县承办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矿山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矿山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严重 |
整改目标 |
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进一步淘汰落后矿山,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切实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完善矿权设置条件,加强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管理。
|
整改措施 |
1.关闭淘汰落后砂石土矿山。 2.加大违法违规采矿打击力度。 3.加强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管理。 4.提升在产砂石土矿规模化开采水平。 5.坚持“边开采边治理”。
|
整改成效 |
1.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行为,有效的规范了我县的矿业权管理秩序;2.将涉案违法人员移送公安进行刑事拘留,让违法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3.通过对采矿点平整、复绿工作,留住了我县的青山、绿水;4.绿色矿山建设的推进,实现了我县生态环境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新理念;5.新设矿点严格按照砂石土矿规划要求布局,提升了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水平;6历史遗留矿山已按要求编制了修复方案,并分3年完成所有修复任务。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绥宁县自然资源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
受理部门: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39-7611825
联系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团街路6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