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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
来信时间 2022-08-08 22:32:08.0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就是我小姑父,家住黄土矿镇唐家村,1962年4月出生,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有什么文化和经济收入,今年8月原有的老木房子垮了,可以实地进行调查。现在党和政府有好的政策,帮忙农民,帮忙贫苦农民,请问是否可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如何申请,联系什么部门?谢谢!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黄土矿镇
答复时间 2022-08-19 08:56:01.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22-08-19, 黄土矿镇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关于对袁斌咨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事宜的答复

袁斌:

关于你向县政府网上问政提交反映你小姑夫申请危房改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因你网上问政是为他人咨询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事宜,我镇于2022年8月16日11:30与你电话确认欲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具体人员为唐仁兴。经调查唐仁兴唐家村3组人,身份证号43052719620424****,现户口1人,有分户两个儿子,现其两子在唐家村3组修建砖混3层房屋2座,共计面积达700㎡。唐仁兴老木房于今年8月垮塌属实,该木房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建造,近五年来已无人居住,经调查后给予答复如下:

    1.根据湘建村【2021】11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个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摸底的通知》要求,绥宁县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纳入危房改造应为“六类对象”人员(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突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户;其他脱贫户;低保边缘户),唐仁兴不在“六类对象”范围内。

2.唐仁兴有两个儿子均在黄土矿镇唐家村3组修有砖混房屋,房屋安全鉴定为A级,可以到其子家居住。

依据以上实际情况,根据县里文件规定,此户不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黄土矿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