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动交流> 市长信箱>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2700被骗,看看民警是否能够还我公道
来信时间 2025-10-12 08:43:33.0
来信内容 于7月份已经写信举报过,湖南省绥宁县瓦屋塘镇官路村11组11-23的黄圳,买卖交易不发货,私吞我2700元,后续我通过合法合理的司法途径起诉了此人,现在判决书出来此人依旧断联不退还我应有的钱财,希望民警能帮我走访一下他家里,联系他父母,让他抓紧退还我钱财,不然后续我会持续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以下附带判决书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绥宁县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5-10-17 10:15:09.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25-10-17, 绥宁县公安局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尊敬的“县长信箱”网友,您好!您提交的信件经核实2025年10月10日已走法律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经或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或者信访渠道解决的案件,政府网站群众诉求平台不再受理。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