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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医保二次报销
来信时间 2025-12-04 09:29:46.0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请问医保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条件,今年7月1号在长沙湘雅附一动手术,医保保险后自费6万多,到医保局咨询后说需要低保才能二次报销,现在低保已经申请下来了,请问需要怎么操作才能进行二次报销?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县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5-12-10 16:07:02.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25-12-10, 县医疗保障局 已处理
答复内容

绥宁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医疗救助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于2025年12月04日反映的“医保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条件,今年7月1号在长沙湘雅附一动手术,医保保险后自费6万多,到医保局咨询后说需要低保才能二次报销,现在低保已经申请下来了,请问需要怎么操作才能进行二次报销?”问题,我中心已收到。

经系统查询,市民从2025年10月1日开始享受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二类救助对象)待遇。2025年12月5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市民联系,向市民宣传告知了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市民现在为二类救助对象,2025年10月之前本年度的6月、7月有两次住院,医疗救助未采取“一站式”结算的,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要求,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年度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原件、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银行账号复印件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邵阳市医疗救助申请表》。请市民本月到乡镇提交资料。如市民后续还有其他医保问题,可咨询医疗救助电话0739-7788039。

 

 绥宁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