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绥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 2024-04-08 17:54 来源:绥宁县财政局 【字体:

2024年度绥宁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县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实施。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

9、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4个。本部门共有编制44人,实有人数3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绥宁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2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3.2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02.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救助资金纳入了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23.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2.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02.9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救助资金纳入了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23.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84万元,占9.46%;卫生健康支出2,072.85万元,占89.22%;住房保障支出30.57万元,占1.3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09.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913.7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单位日常运转和完成事业活动的公共服务等方面;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731.77万元,主要用于对困难人群的参保资助和达到医疗救助范围人员的住院、门诊费用的救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运行经费68.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61万元,增长53.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全县性公用经费标准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运行、因公出国等三公相关预算2024年与2023年未发生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23.25万元,基本支出409.48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913.7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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