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绩效提升年”行动,以绩效管理提升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提升基础工作质量
1.完善管理制度体系。2023年相继出台了《绥宁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绥财绩〔2023〕3号)、《绥宁县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实施细则》(绥财绩〔2023〕4号)、《绥宁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绥财绩〔2023〕5号)、《绥宁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绥财绩〔2023〕6号)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与业务规范,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优化指标标准设置。基于现有的绩效指标库,构建指标科学合理、标准清晰明确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包括8类共性指标(会议类、培训类、设备购置类、信息化建设运维类、物业服务类、宣传报道类、基建工程类、课题政策研究类)和6类分行业分领域指标(教育类、自然资源类、社会保障类、城市管理类、江湖治理类、林业畜牧类),将绩效指标设定从“填空题”变成“选择题”,使复杂问题简单化,从根本上解决绩效目标制定不科学、指标量化程度低、指标设定不合理等问题。
3.规范第三方机构管理。完善《绥宁县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从方案设计(20分)、现场评价(30分)、报告撰写(30分)、基础工作(20分)以及加(减)分项对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考评,确保绩效评价过程规范、评价结论客观公正。经过综合考评,2022年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的第三方机构湖南希望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财政绩效评价质量等级为“良好”。
4.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培训。用现有网络、报纸、杂志等平台,宣传绩效理念,传播绩效文化,普及绩效知识,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实施进度。6月30日,县财政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全县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会,县直各预算单位、及局相关股室业务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参训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增强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意识,为进一步推动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全面提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
1.探索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选取部分项目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通过成本绩效分析,核定项目成本,确定服务标准、定额标准、支出标准,科学核算资金投入情况,确定特定产出效果下的合理成本,探索建立“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绩效评价考成本”“成本和效益并重”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深化部门整体绩效管理。2023年绥宁县财政局将绩效评价范围拓展到“四本预算”及财政支出政策、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全县66个预算部门和65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开展绩效自评,覆盖率100%。选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统战部、县长铺乡人民政府、县第一中学、县第一中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等8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规范预算执行过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3.拓展绩效管理覆盖范围。2023年编制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31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18个,涉及资金近26亿元,覆盖全县66个预算部门和65个二级预算单位,覆盖了“四本预算”,覆盖率100%。
(三)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1.强化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对新设立的重大政策和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以“项目入库评审”为抓手,从有利于科学决策和成本控制,以及财政可承受能力等角度,及时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可进入预算编审下一环节。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一般”的,退回部门,重新修改完善后提交。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为“较差”和“差”的,不进入预算编审下一环节。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县档案馆建设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财政再评估,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应用。按照“谁申请谁编制、谁分配谁审核、谁批预算谁批目标”的原则,“以目标前置引领”为抓手,对部门预算支出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按照“三级联动”机制(预算部门申报,财政支出股室初审,预算股和绩效管理股室联合复审),对绩效目标进行全方面审查和监督,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
3.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应用。预算部门对预算执行进度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自我监控,财政部门根据“双监控”反馈情况和管理需要开展重点跟踪监控,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预算单位切实整改,形成“互通互联”“有始有终”的动态协作机制。2023年,对66个预算部门和65个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常态化监控,对直达资金、“三保”资金进行了重点监控,对与绩效目标不符的,要求单位及时调整,督促项目单位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4.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按照“聚焦重点、突出民生、县级为主、循环覆盖”的原则,筛选了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10个重点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金额20248万元。绥宁县财政局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取竞价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湖南天信兴业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