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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办字〔2024〕81号
各乡镇,市属、县直各单位:
《绥宁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绥宁县委办公室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绥宁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是整合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湘卫发〔202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强化政府宏观管理和规划引导。根据我县县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按照“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2.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不变,创新体制机制,逐步破除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建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等新机制,调动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3.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县级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专科建设、技术下沉、人才培养等措施,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实施基层差异性发展,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社会效益。
4.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创新紧密型医共体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功能,重点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群众负担。
(二)改革目标
到2024年12月底,全县全面推开医共体建设,制定医共体建设的具体方案,组建医共体总医院。到2025年底,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持医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组建县域医共体并达到建设标准。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本实现,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到65%,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政府主导,科学构建县域医共体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建立由县委领导、政府主导,组织、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含疾控,下同)、医保等部门及乡镇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见附件1),负责落实国家、省有关医保、医疗、医药等政策规定,协调推动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重要人事安排、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并依据相关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绥宁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外部综合监管清单(见附件2)。卫生健康、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医共体建设(见附件3)。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督促落实推进机制议定事项,提出完善医共体建设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与运行中的具体问题。
(二)建立医共体考核评价体系
医共体推进机制制定医共体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医共体总体运行情况考核,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并直接运用到医共体领导班子的任免、薪酬、奖惩等。
(三)合理组建医共体
在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原则上保持不变的基础上,由绥宁县人民医院牵头,县中医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及辖区内村卫生室等组建绥宁县医共体总医院。绥宁县人民医院加挂“绥宁县医共体总医院”牌子,绥宁县中医医院加挂“绥宁县医共体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牌子、乡镇(中心)卫生院加挂“绥宁县医共体总医院xx分院”牌子。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联动”紧密型医共体,实行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业务、用药、信息、医保、绩效统一管理。
(四)合理划分功能定位
1.医共体: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共体建设发展规划,推动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满足健康生活需要、安全有效便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做好政府投入资金、医保基金、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2.医共体牵头医院: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等工作。通过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各成员单位的整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县中医医院要严格履行中医药服务业务管理职责,加强对县域各医共体及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上级医院转诊患者,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服务。
4.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专科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等,根据各自功能定位和业务职责,参与医共体管理和服务。
三、建立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机制
(一)建立医共体内部管理体制。
1.科学配置绥宁县医共体总医院班子。实行总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拟定绥宁县医共体总医院党委班子和行政班子10名,其中:党委班子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党委委员6名),行政班子职数8名(院长1名、常务副院长1名、副院长5名、卫生院代表1名,院长与党委副书记、6名副院长与党委委员交叉任职),按程序报批。
2.完善医共体内部决策机制。加强医共体内党组织建设,理顺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医共体领导班子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名,医共体成员单位班子成员由医共体推荐,并经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后,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医共体内设各中心负责人,由总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并向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报备。
(二)优化内部管理。坚持医共体服务主体定位,推行一体化管理、连续性服务,逐步实现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业务、用药、信息、医保、绩效等统一管理。
1.行政后勤管理。医共体内建立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对成员单位行政后勤服务实行统一管理。制定总医院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内部分配等工作平台和机制。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规则,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治理架构,提高总医院运行效率。
2.人力资源管理。医共体内建立人力资源中心,在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岗位需要,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推动医共体内部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
3.财务管理。医共体内建立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会计核算和统一管理,对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将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绥宁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并入总医院财务部门管理,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独立核算。加强医共体内部经济运行分析,合理控制成本。建立医共体内资源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及统一采购配送的财务结算机制。统一开展医共体成员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建立、资产管理、工程预结算、招标采购、经济合同执行等内部审计,加强医共体内部财务活动的全流程监督。
4.业务管理。医共体内建立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对医疗、检验检查、护理、院感管理等业务的统一管理,统一医共体内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强化医共体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处方点评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制定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疾病目录,明确医共体内双向转诊流程、标准和责任,建立医共体内双向转诊利益分配机制。设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统筹指导和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总额预算,按照规定由医共体统筹管理使用,实行年初预拨经费,其余部分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后按绩效发放到位。
5.用药管理。医共体内设立中心药房,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药品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建立缺药登记和配送制度,解决乡村居民用药问题。畅通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用药衔接、处方自由流动。加强药品耗材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品采购配送(须由具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分别向各医疗机构配送)。鼓励探索建立总药师制度。
6.绩效管理。医共体内设立绩效考核中心,负责制定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向功能定位、服务能力、质量安全、服务效益、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收入、绩效工资总量等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以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薪酬挂钩。
7.基金管理。医共体内设立医保管理中心,负责将医保部门按协议支付给医共体的医保基金及时支付给成员单位并做好监督考核和管理,严防过度医疗或医疗服务缩水,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防范欺诈骗保行为。
8.信息管理。医共体内设立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管理医共体信息平台,实现对医共体内人、财、物、绩效的统一协同与精细化管理。充分利用好已有信息化建设成果,优化整合县域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保、药品保障、综合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传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将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医共体内的应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将法定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报告融入医共体信息系统,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按程序报告,避免漏报、迟报。
四、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
(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共享。建立人员下沉考核激励机制,对达到考核要求的下沉人员在职称职务晋升、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下沉半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暂停原机构处方权。建立健全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帮扶机制,牵头医院向乡镇常年派驻临床、管理人才,帮助解决基层问题,面向乡村开展巡回医疗,根据乡镇卫生院现有医疗力量和服务人数,合理确定县级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常年服务人数。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卫生室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对其他性质的村卫生室,继续深化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根据成员单位能力基础,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能力。
(二)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健全医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和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监测任务,加强医防协同、医防融合,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核实等工作,切实履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县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县域统一“120急救网络指挥系统”,充分发挥牵头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儿童新生儿救治、危重孕产妇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作用,与“120急救网络指挥系统”联通,推动急诊急救有效衔接,实现“呼叫即急救,上车即入院”。加强重大疫情医疗资源和物资储备,加强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突发事件医疗应急预案,强化基层公卫人员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提升县域内重大疫情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三)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级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组织医师依托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做实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稳步提升覆盖率。建立健全家庭医生首诊制度,跟踪转诊患者治疗过程,做好接续服务,不断提升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住院服务的转介率。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20%以上的资源优先保障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确保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量占比不低于35%。县中医医院要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鼓励县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
五、健全医共体配套支持政策
(一)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原有的政府投入渠道不变。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参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绥宁县人民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统筹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对乡村医疗机构予以支持。县人民政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适当倾斜。
(二)优化人事编制和薪酬管理。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赋予医共体更多自主权。以医共体为单位,充分利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医共体可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筹调剂同经费渠道的基层医疗机构事业编制,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报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备案同意后实施。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培养和招聘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及交流机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县乡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不得与其业务收入挂钩。支持对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三)加强医保政策协同。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业务收入,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稳步推进县级医院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及DIP政策框架范围内,在医共体内探索开展总额付费下多点支付改革。明确适宜基层开展的病种,逐步探索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继续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要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促进分级诊疗。明确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的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明确具体范围,逐步实施同县同价。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县域医共体组建阶段(2024年12月底前)
建立绥宁县医共体推进工作机制,抓紧同县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相关事项,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完善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组建医共体总医院领导班子及医共体内八大中心组织机构,制定章程,加强人员培训。总医院及各医共体成员单位挂牌。
(二)第二阶段:县域医共体建设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
1.调整医疗布局(2025年6月底前)
总医院依据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对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进行整合重组,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格局。全面升级硬件和软件条件,特别是建制乡镇卫生院的住院环境、检查检验相关设备的更新、信息平台的建设等。(1)医疗资源重组布局。根据现有医疗资源数量、质量、服务人口等因素,按乡镇行政区域划,由绥宁县人民医院牵头,与县中医医院、6所乡镇中心卫生院(武阳、瓦屋塘、寨市、东山、河口、李熙桥)、11所建制乡镇卫生院(长铺镇、长铺子、乐安铺、红岩、鹅公岭、关峡、唐家坊、金屋塘、水口、黄土矿、麻塘)和215个村卫生室等,打造绥宁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绥宁县医共体总医院。每个建制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撤并8所非建制乡镇卫生院设置为建制乡卫生院分院(竹舟江、朝仪、党坪、黄桑、联民、枫木团、白玉、梅坪),其人员、医药、器械等资产资源全部整合并入属地建制卫生院,满足群众就近基本医疗和公卫服务。(2)4个医疗次中心建设。初步完成4个医疗次中心(武阳、瓦屋塘、东山、河口)辖区的资源整合,划定分管辖区,一区:武阳镇中心卫生院,覆盖范围为李熙桥镇、红岩镇、唐家坊镇。二区:瓦屋塘镇中心卫生院,覆盖范围为黄土矿镇、水口乡、金屋塘镇。三区:东山乡中心卫生院,覆盖范围为鹅公岭乡、乐安铺乡。四区:河口乡中心卫生院,覆盖麻塘乡。长铺子乡、长铺镇、寨市乡、关峡乡区域归总医院管辖。并逐渐把人、财、物、技术向医疗次中心集聚。
2.总医院制度框架建设(2025年6月底前)
医共体内部设立行政后勤等八大中心,负责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业务、用药、信息、医保、绩效的管理。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全面有效的医疗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统一统筹、调配综合管理机制,加强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约束力,增强各成员单位的凝聚力、协调性和融合性,达到预防、诊断、治疗到康复的全链条医疗服务一体化效果,积极推动医共体建设工作。
3.总医院信息化建设(2025年8月底前)
推进医共体县、乡、村三级信息一体化建设,实现医疗、公卫、医保、健康管理、药品保障、综合管理等互联互通,资源调配、业务经营、质量评价、财务分析、效率监测等融合共享。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在线预约和支付、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患者床边结算、诊间结算一站式服务等,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县级医疗资源分步整合(2025年8月底前)
完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资源整合及相关职能科室的撤并,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格局。总医院依据等级医院评审标准,按照“重点科室重点建,普通科室特色建,弱势科室整合建”的原则对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进行整合重组。
5.县中医医院搬迁(2025年12月底前)
在医共体框架下,拟定县中医医院搬迁方案,把准中医医院发展方向,发挥中医特色,切实建好中医医院枫香院区。
6.资源共享五大中心、临床服务五大中心、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2025年12月底前)
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统筹建立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儿童新生儿救治、危重孕产妇救治等县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实现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向规模较大的建制村延伸,从而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速构建县域内新型分级诊疗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三)第三阶段:县域医共体运营阶段(2026年1月以后)
完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各医共体建设成员单位要从促进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相应责任,推动县医共体总医院组建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同。医共体建设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围绕组建县医共体总医院的重点任务,抓紧制定出台体制机制、投入保障、人事薪酬、职称晋升、行业监管等配套文件,完善政策措施,制定任务清单,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合力。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医共体总医院成立后,维持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主体责任不变,县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纳入预算。县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适当资金支持县医共体总医院平稳度过医改运营困难时期,并用于信息化、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及急诊急救五大中心等;对于公立医院改革中政府应承担的投入,如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含实行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资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化解历史债务等,县财政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纳入预算。同时,建立向省和中央争取项目资金的机制。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组建县医共体总医院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组建总医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强化评估考核。将医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大督查事项和绩效考核内容,强化三医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政策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指出问题,责令其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检测评估,评估结果与公共服务经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等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绥宁县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工作职责及成员分工
2.绥宁县医共体外部综合监管清单
3.绥宁县医共体建设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
绥宁县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工作职责及成员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简称医共体)管理体制,建立由县委领导、政府主导,组织、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含疾控)、医保等部门及乡镇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成员名单如下:
总召集人:
佘芝云 县委书记
夏贤钦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召集人:
袁 玲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陵建华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周楚舜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尹放平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罗青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竞帆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伍丹丹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
戴立山 县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刘泰忠 县委办副主任
肖如升 县政府办四级调研员
赖文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委编办主任
唐友柏 县发改局局长
蒲 军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罗 兴 县财政局局长
李 彬 县人社局局长
向祖金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小文 县审计局局长
肖文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让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 毅 县信访局局长
黄秋元 县医保局局长
龙景勤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小珍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吉忠 县疾控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
杨清莲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文安 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易子德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 松 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邓泽亮 县中医医院院长
贺 晔 县疾控中心主任
唐红钰 县妇计中心党支部书记
莫祚旺 县妇计中心主任
17个乡镇党委书记
25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
推进机制负责落实国家、省、邵有关医保、医疗、医药等政策规定,协调推动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重要人事安排、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医共体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以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的考核为核心,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医共体总体运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并直接运用到医共体领导班子的任免、薪酬、奖惩等。
卫生健康、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督促落实推进机制议定事项,提出完善医共体建设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与运行中的具体问题。
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县人民医院,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牵头领导:
尹放平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陈竞帆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 任:肖如升 县政府办四级调研员
副主任:向祖金(常务副主任)、黄秋元、肖文杰
成 员:龙景勤 刘小珍 张吉忠
杨清莲 苏春芬 欧阳爱华
刘文安 易子德 李 松
邓泽亮
联络员:刘慧英 向 阳 陶华平
林安君 欧阳瑰瑜 向妙华
谢雅玲 曾汝俊
职 责:
1.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国家领导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通知等工作;
2.负责医共体推进机制会议议题的收集及建议,发放通知、做好会务安排等工作;
3.负责医共体推进机制相关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的起草、送审、签发等工作;
4.负责向上汇报材料的起草、送审工作;
5.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发布有关工作指令和通知要求,督促落实推进机制议定事项,提出完善医共体建设政策措施等建议;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和运行中的具体问题;
6.负责办公室工作日志的收集整理和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7.完成医共体推进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办公室下设行政后勤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用药管理、绩效管理、基金管理、信息管理8个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
组 长:龙景勤
副组长:龙运军 廖继昌 肖 娟
刘郁茂 成建国
成 员:向 阳 付文娟 钱炳承 肖友德
联络员:向 阳
职 责:
1.负责指导筹建医共体内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2.指导总医院制定医院章程,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规则,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治理架构,提高医共体运行效率。
3.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行政后勤服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内部分配等工作平台和机制。
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组
组 长:龙景勤
副组长:袁敏洋 陈倩玲 徐小平
龙运军 刘郁茂
成 员:陶华平 姜秉云 彭秀根
黄勇平 黄民亮
杨玉双 唐川桂 肖新英
联络员:陶华平
职 责:
1.负责指导筹建医共体内人力资源中心。
2.在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的基础上,指导人员统筹使用。
3.根据岗位需要,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4.推动医共体内部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
三、财务管理工作组
组 长:刘小珍
副组长:贺平波 陈志刚 肖 娟 成建国
成 员:欧阳瑰瑜 伍乘凤 李继晖
徐 晖 刘 艳
联络员:李继晖
职 责:
1.负责指导筹建医共体内财务管理中心。
2.负责指导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会计核算和统一管理。
3.指导建立医共体内资源共享的利益分配机制及统一采购配送的财务结算机制。
四、业务管理工作组
组 长:向祖金
副组长:龙景勤(应急) 张吉忠(医政)
杨清莲(公卫)刘文安 易子德
李松 邓泽亮 贺 晔 唐红钰
莫祚旺
成 员:林安君刘慧英罗 引于丽霞
联络员:刘慧英林安君
职 责:
1.负责指导筹建医共体内运营管理中心(张吉忠牵头)。指导医共体总医院对医疗、检验检查、护理、院感管理等业务的统一管理,统一医共体内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强化医共体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处方点评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指导制定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疾病目录,明确医共体内双向转诊流程、标准和责任,建立医共体内双向转诊利益分配机制。
2.负责指导设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杨清莲牵头),负责统筹指导和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总额预算,按照规定由医共体统筹管理使用,实行年初预拨经费,其余部分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后按绩效发放到位。
3.负责指导健全医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张吉忠牵头),指导医共体总医院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强化对基层的指导,提升基层重症、危重症识别和急救能力,畅通绿色转诊通道;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动融入医共体建设发展,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参与县域医共体管理和服务机制,提升重大疫情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4.负责指导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张吉忠牵头)。指导医共体总医院发挥中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的独特优势,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探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
五、用药管理工作组
组 长:张吉忠
副组长:苏春芬 欧阳爱华 曹孝国
易子德 邓泽亮
成 员:陶永红 陈 辉 林安君
向 爱 唐克煜 周丽香 卿丹芳
夏丽娜
联络员:向 爱 唐克煜 卿丹芳
职 责:
1.负责指导筹建医共体内中心药房。
2.结合工作需要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专业委员会,负责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药品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建立缺药登记和配送制度,解决乡村居民用药问题。
3.畅通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用药衔接、处方自由流动。负责指导医共体总医院加强药品耗材管理,实行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品采购配送(须由具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分别向各医疗机构配送)。
六、绩效管理工作组
组 长:向祖金
副组长:龙景勤 刘小珍 张吉忠
杨清莲 陈志刚 苏春芬
袁敏洋 曹孝国 易子德
邓泽亮
成 员:黄勇平 李继辉 欧阳瑰瑜
林安君 刘慧英 陶华平
龙运军 成建国
联络员:陶华平 龙运军 成建国
职 责:
1.负责指导筹建医共体内绩效考核中心。
2.指导制定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向功能定位、服务能力、质量安全、服务效益、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收入、绩效工资总量等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以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薪酬挂钩。
七、基金管理工作组
组 长:黄秋元
副组长:陈志刚 贺平波 李艳萍
曹孝国 苏春芬 刘小珍
成 员:李继晖 欧阳瑰瑜 袁光贤
伍乘凤 李芳芳 于玲琴
联络员:伍乘凤 李继晖
职 责:
1.负责指导筹建医共体内医保管理中心。
2.负责将医保部门按协议支付给医共体的医保基金及时支付给成员单位并做好监督考核和管理,严防过度医疗或医疗服务缩水,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防范欺诈骗保行为。
八、信息管理工作组
组 长:刘小珍
副组长:陈志刚 曹孝国 肖 娟
成建国
成 员:袁光贤 欧阳瑰瑜 陈 勇
龚景鹏
联络员:欧阳瑰瑜 陈 勇 龚景鹏
职 责:
1.负责指导筹建医共体内信息管理中心。
2.负责指导建设、运行和管理医共体信息平台,实现对医共体内人、财、物、绩效的统一协同与精细化管理。
3.负责指导建设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充分利用好已有信息化建设成果,优化整合县域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保、药品保障、综合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传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4.将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医共体内的应用。
5.加强网络信息安全。
绥宁县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办公室及八个工作组待医共体建设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不另下文。
附件2
绥宁县医共体外部综合监管清单
一、公益性监管
1.医共体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履行情况。
2.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执行情况。
二、依法执业与行风监管
1.医共体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2.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3.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三、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
1.按照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情况。
2.临床路径管理执行情况。
3.临床合理用药情况。
4.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情况。
5.大型设备使用监督评估。
6.麻精药品管理情况。
7.死亡病例质控情况。
四、医共体运行监管
1.医共体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管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上级项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等。监管定期财务报告和内审制度执行情况。
2.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护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3.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县域外支出占比情况,DIP/DRG执行情况,监管欺诈骗保行为。
4.监管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监控药品耗材回扣等行为。
5.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6.医共体薪酬分配情况及与绩效考核挂钩情况。
五、医共体人事管理监管
1.执行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内设机构设置等事项核准备案制度。
2.医共体人事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监督管理。
六、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执行情况。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附件3
绥宁县医共体建设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健康局(含县疾病预防控制局)。
牵头负责医共体建设协调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制定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共体建设发展规划,推动医共体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督导、考核医共体落实防治结合、医防融合、中医药相关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医共体年度任务目标和监测评价指标,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医共体考核评价。
二、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督导、推动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控工作。
三、县委编办。落实医共体建设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要求。
四、县发改局。统筹将医共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推动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等渠道对县域医共体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为医共体单位开展医养结合业务提供政策支持。
五、县财政局。按照现行投入渠道,落实对公立医院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政策。
六、县人社局。根据编制部门核准认可的医共体内人员编制数及备案数,指导医共体各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对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聘用和流动调配等人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备案,核定薪酬总量、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事项。
七、县农业农村局。将医共体建设纳入地方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内容,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医疗行业综合监管,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九、县医保局。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健全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医保支持医共体建设具体措施。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协同,强化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监管。
十、县民政局。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对于低保户、特困户等人员就医在政府兜底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