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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办发〔2021〕42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宁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有关单位:
《绥宁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绥宁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责任体系,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6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9号)以及2021年省、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责任明确、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级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建立公路路长管理制度,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加强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组织形式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夏贤钦同志任组长,黄先伟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广电体育局、县林业局、县公路养护中心等部门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公路养护中心,由戴熙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德世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
(二)建立三级路长制
坚持“属地负责、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以线为主、线面结合,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县级设立总路长和县级路长、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各村设立村路长。
总路长:由夏贤钦同志担任,为全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总负责人。
1.县级路长。由联系线路和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担任,下设分路长若干名,由所经乡镇的乡镇长和县交通运输局或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班子成员担任。
联系线路的县级路长。国道G356;省道S248、S251、S252、S334 S341 S342;县道X001线(江万线)、X002线(江城线)、X003线(半分线)、X004线(长枫线)、X005线(红唐线)、X126线(罗泡线)、X170线(长乌线)、X171线(乐端线)、X172线(界鹅线)、X173线(表文线)、X174线(鹅东线)、X175线(红杨线)、X176线(河云线)、X177线(唐李线)、X178线(枫河线)、X179线(麻白线)、X180线(枫瓦线)、X181线(梅瓦线)、X207线(白珠线)、X434线(关梅线)等27条主要公路设县级路长。主要职责:负责联系线路范围内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督导检查下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每半年上路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督导落实到位;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县级路长名单及负责路段见附件1)
联系乡镇的辖区县级路长。主要职责:负责所联乡镇范围内乡、村公路(不含27条县级路长联线的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督导检查下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每半年上路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督导落实到位;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
2.乡镇路长。由乡镇长担任,下设分路长若干名,由副乡镇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长制管理机构,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公路沿线征地拆迁、养护管理、施工环境应急处置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开展道路通行环境整治,协助职能部门保护路产路权;督导、考评下属路长办和相关部门履职到位;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对所辖路段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完成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有序、安全、畅通。
3.村路长。由村主任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公路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道路建设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通行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每周对所辖路段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工作任务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
(一)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
1.负责拟定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3.组织日常巡查,对国、省、县道每周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联合巡查整治,督促各级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进行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定期(按季度)公布考核结果(日常考核情况计入季度考核评分,年终考核结果依据季度考核情况汇总)。
(二)公路权属部门工作任务(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养护中心)
县交通运输局和公路局要发挥职能优势,履行行业管理责任。
1.建设。负责向上申报、争取全县省、县、乡、村公路建设、安保及大中修计划和建设资金;负责权限范围内省、县道改扩建、大中小修养护工程、安保工程的组织实施;做好平交路口道路顺接,所有乡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需硬化100米以上,设置两厢支线减速带和标志标牌。
2.养护。加强对所辖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按计划开展预防性养护,及时修复、处置公路路面病害;对桥梁进行维修维护及安保设施维修维护;及时恢复因交通事故、地质灾害和水毁等损坏的道路设施。
3.管理。规范涉路行政许可审批,严禁未经许可设置公路平交道口,禁止建设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加强道路日常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协助公安交警、乡镇组织开展道路通行环境和超限运输治理工作,开展超限运输源头管控,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打击车辆非法改装栏板及改(拼)装行为的力度;指导乡镇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限高、限宽、限速等设施的设置和建设。
(三)乡镇工作任务
各乡镇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所有乡村道路的日常管护、公路两厢整治和乡村道路的建设工作,突出安全、有序、畅通、干净四项重点,实现道路“畅、安、舒、美”。
1.安全。各乡镇要做好辖区公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行人等违法违规、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劝导;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道路管理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恶劣天气、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保畅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好公路安防设施,建立安防设施台账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销号台账;制定应急处突工作预案,处置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根据路长职责向上级线路路长和县级辖区路长报告,并根据县级路长的指令抓好落实。对公路水毁、路面、桥涵破损、安保设施缺失等道路安全隐患,先设置警示标志,做好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小问题自行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由县路长办通知相关单位依规依程序进行处置;负责辖区内省、县道改扩建和大中小修施工的环境协调,负责乡、村公路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
2.有序。各乡镇要积极开展辖区道路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处理各类涉路事件,使辖区内公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禁止在公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挖乱填,禁止在在公路用地内乱设非公路标志标牌和在公路设施上乱涂乱画乱设广告;规范涉路施工,加强公路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施工一律用生态围挡作业,路边建房必须先硬化前坪、施工材料堆放有序,禁止车辆带泥上路;禁止占用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作物、损坏设施和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确保道路两侧无违规经营,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做好占路打谷晒粮劝导工作;禁止辖区内装载不规范的车辆出场,发现车辆抛洒扬尘现象要及时制止,发现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处理。
3.畅通。各乡镇要加强“两站两员”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成立乡、村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完善农村赶场、婚丧和重大节日疏堵保畅的工作机制,确保辖区道路有序、畅通。
4.干净。各乡镇要负责路面、桥面、路肩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理道路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残破建筑物。定期安排洒水车清洗路面、桥面、沿线候车亭、站牌、中间隔离栅、桥栏、安保设施、标志标牌,长期保持干净整洁;负责重要活动、会议、节日期间的道路清洁工作;结合乡镇特色合理设置路边垃圾箱(桶),对垃圾箱(桶)进行日产日清;及时清理道路边沟、疏通涵洞,清理桥涵伸缩缝,疏通泄水孔以及清除松动的石块,确保路肩排水畅通,路面无积水。
(四)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任务
全力夯实部门职责,形成部门服务乡镇的工作模式,为实施路长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县政府办:参与路长制工作考核,对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县委宣传部:利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宣传手段,负责牵头组织爱路护路工作的宣传,积极报道推介路长制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
县住建局:加强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的规划建设管理,对纳入市政道路管理的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酒驾、超员及无证无牌驾驶、非法载人、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与交通运管和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客运车载客和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疏导道路交通,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并与其他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行动。
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配合公路交通部门对两侧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治理。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助抓好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抓好沿路沿线稻田秸秆的禁烧工作,抓好农机作业机械的管理,禁止农用机械非法上路。
县林业局:积极参加、指导、协助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搞好公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加强对公路沿线周边山体进行日常巡查,督促各属地乡镇搞好属地片区内山体复绿和林地改造,确保沿线公路背景达到全绿化、景观化。
县城管局:负责城区道路的日常巡查,及时调度相关道路管辖单位对城区道路、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病害进行修复处置;加强渣土车辆的日常管理,渣土车辆作业时按规定覆盖上路,严禁带污上路。
县应急管理局:依职责加强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县文旅广电体育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县内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杆管单位: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公路管理部门审批,按规定缴费后实施(公益事业经申请可减免或部分减免);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公路部门实施公路大中小修养护工程涉及需要迁移杆管线的,配合做好杆管线无偿拆迁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调机制。各乡镇要相应成立“路长制”办公室,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要使协调工作日常化,将“路长制”工作与城乡管理、乡村治理、“蓝天保卫战”、美丽乡村建设和道路提质改造相结合,形成综合治理格局。县、乡两级建立“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建立责任机制。乡镇是本辖区公路整治的责任主体,制定综合治路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引导村组、当地企业、社会团体、党员群众、“五老”人员、社会贤达参与道路建设和管理,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管理格局。县直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路一档”“一路一策”,加强源头管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公路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建立督导机制。县路长办于每年底编制次年路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路项目专项检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路长微信群”,借助社会力量,对公路保护管理效果进行公开监督和评价。
(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县路长办严格按照公路“四化”管理要求(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科学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涉路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公路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健全“路长制”相关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公路联合执法,按照省、县道每周不少于1次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五)建立考评机制。建立“路长制”工作考评机制,制定“路长制”年度考核及奖惩办法(在全县年度考核分值中占1分),县、乡逐级开展考核工作,凡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根据公路等级、使用年限等因素结合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乡镇经费。相关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附件:1.县级路长路段分配表
2.绥宁县道路编码及里程
3.绥宁县2021年度“路长制”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1
县级路长路段分配表
路长 |
姓名 |
职务 |
所负责路段 |
分路长 |
责任联系 单位 |
总路长 |
夏贤钦 |
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
全县道路 |
|
|
县 级 路 长 |
张晨阳 |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
国道G356线 1513公里至1576公里 |
县交通局副局长,关峡乡、长铺子乡、寨市乡、乐安铺乡4个乡长 |
县交通 运输局 |
梁恩雄 |
县委常委、 副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 |
省道S248线22公里至75公里;县道X001、X002线 |
养护中心副主任,红岩镇、李熙桥镇、武阳镇、关峡乡4个乡镇长 |
县交通 运输局 |
|
黎 军 |
副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县公安局局长 |
省道S251线21公里至97公里;县道X004、X005线 |
养护中心副主任,鹅公岭乡、寨市乡2个乡长 |
县交通 运输局 |
|
黄先伟 |
副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 |
省道S342线0公里至76公里;县道X170、X171线 |
县交通局副局长,长铺子乡、河口乡、麻塘乡3个乡长 |
县交通 运输局 |
|
唐 艳 |
副县长 |
省道S334线204公里至209公里;县道X172、X173线 |
县交通局副局长、金屋塘镇镇长 |
县交通 运输局 |
|
严兴武 |
副县长 |
省道S341线216公里至219公里;县道X175、X176线 |
县交通局副局长、寨市乡乡长 |
县交通 运输局 |
|
周元彪 |
副县长 |
省道S252线0公里至3公里;县道X178、X179线 |
县交通局副局长、乐安铺乡乡长 |
县交通 运输局 |
|
彭遵礼 |
副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 |
县道X181、X207、X434线 |
以上3条县道沿线的乡镇长 |
县交通 运输局 |
|
黄文勇 |
副县长 |
县道X003、X126、X174线 |
以上3条县道沿线的乡镇长 |
县交通 运输局 |
|
唐 洁 |
副县长 |
县道X177、X180线 |
以上2条县道沿线的乡镇长 |
县交通 运输局 |
附件2
绥宁县主要道路编码及里程
一、国道(63.892公里)
G356线绥宁段(1513.030公里-1576.922公里)全长63.892公里,途经关峡乡、长铺子乡、寨市乡、乐安铺乡。
二、省道(217.031公里)
1.S248线绥宁段(22.356公里-75.921公里)全长53.565公里,途经红岩镇、李熙桥镇、武阳镇、关峡乡;
2.S251线绥宁段(21.139公里-97.949公里)全长76.588公里,途经鹅公岭乡、寨市乡;
3.S252线绥宁段(0公里-3.114公里)全长3.114公里,途经乐安铺乡;
4.S334线绥宁段(204.184公里-209.068公里)全长4.884公里,途经金屋塘镇;
5.S341线绥宁段(216.688公里-219.068公里)全长2.715公里,途经寨市乡坪溪村;
6.S342线绥宁段(0公里-76.165公里)全长76.165公里,途经长铺子乡、河口乡、麻塘乡。
三、县道(444.628公里)
1.X001线(金屋-万福桥)全长45.134公里,途经金屋塘镇、瓦屋塘镇、唐家坊镇、武阳镇;
2.X002线(江口塘-城步县)全长14.432公里,途经关峡乡;
3.X003线(半坡田-分水岭)全长15.418公里,途经东山乡;
4.X004线(长铺-枫木团)全长33.196公里,途经长铺子乡、枫木团村;
5.X005线(红岩-唐家坊)全长23.409公里,途经红岩镇、黄土矿镇、唐家坊镇;
6.X126线(罗家铺-泡桐)全长31.972公里,途经李熙桥镇白玉村、洛口山村;
7.X170线(长铺镇-乌鸡山)全长38.264公里,途经长铺子乡枫香村,寨市乡六鹅洞村、上堡村;
8.X171线(乐安联丰-端板岭)全长9.816公里,途经乐安铺乡;
9.X172线(界溪口-鹅公佳马)全长27.12公里,途经长铺子乡党坪村;
10.X173线(表田-文江)全长15.239公里,途经东山乡双门村;
11.X174线(鹅公岭乡-东山)全长8.944公里,途经白岩村;
12.X175线(红竹坪-杨家塘)全长23.801公里,途经白岩水、哨溪口村;
13.X176线(河口-云寨)全长19.131公里,途经河口乡多逸寨村、水车村;
14.X177线(唐家坊-李熙桥)全长10.041公里,途经唐家坊镇湖塘村,李熙桥镇滚水村;
15.X178线(枫木团-河口)全长23.507公里,途经道口村、杨家寨村;
16.X179线(麻塘-白蜡坳)全长5.987公里,途经麻塘乡;
17.X180线(庙里塘-瓦屋塘镇)全长49.654公里,途经长铺子乡印坪村、净溪村,水口乡新哨村,瓦屋塘镇官路村;
18.X181线(庙湾-三星桥)全长19.619公里,途经瓦屋塘镇木兰田村、庙湾村;
19.X207线(李熙桥-珠玉)全长25.536公里,途经李熙桥镇白玉村、曾福村,关峡乡珠玉村;
20.X434线(关峡-梅口)全长4.408公里,途经关峡乡关峡村、梅口村。
附件3
绥宁县2021年度“路长制”工作考核
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县“路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县直单位(12个)。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广电体育局、县公路养护中心。
2.全县17个乡镇。
二、考核内容
“路长制”工作考核主要内容:乡镇包括基础工作、安全、干净、有序、畅通及附加分等;县直成员单位包括履职情况。交办督办、信息报送、社会监督等。 相关考核评分细则由路长办制定。
三、考核计分方式
考核得分按照路长办相关考核细则进行,采取百分制。
四、考核结果应用
年度考核评分纳入县绩效考核,由路长办统一上报县绩效办,具体分值以县绩效办文件为准。根据公路等级、使用年限等因素结合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补助乡镇经费,考核共分为三类,不设置名额限制。考核分值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一类、90分以上(含90分)为二类、90分以下为三类。相关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随着公路等级的调整和公路里程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对新建、改建、大修两年内的公路,乡镇经费按照其考核标准的70%进行支付;对新建、改建、大修两年以上的公路,乡镇经费按照其考核标准的100%进行支付。
目前全县有经省级认定的年报内公路数据共1955公里,其中国道63.892公里、省道217.031公里、县道444.628公里、 乡道369.215公里、村道860公里,对乡镇“以奖代补”经费标准如下:
1.国道。一类:(建议)8000元/公里/年
二类:(建议)6000元/公里/年
三类:(建议)4000元/公里/年
2.省道。一类:(建议)6000元/公里/年
二类:(建议)4000元/公里/年
三类:(建议)3000元/公里/年
3.县道。一类:(建议)5000元/公里/年
二类:(建议)3000元/公里/年
三类:(建议)2000元/公里/年
4.乡道。一类:(建议)3000元/公里/年
二类:(建议)2000元/公里/年
三类:(建议)1000元/公里/年
5.村道。纳入考核,在县财政安排的村级资金中统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