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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办函〔2024〕2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部分古树名木数据进行纠偏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根据《湖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南省古树名木数据库纠偏完善工作的通知>》(湘绿办〔2022〕4号)要求,经县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对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枫香村的古树名木进行现场核实,发现长铺子乡枫香村部分古树名木的经纬度数据存在较大的差异,现纠偏认定如下:
1.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枫香村下家坳古树编号43052700316原(东经110.145571°,北纬26.542751°),现纠正为(东经110.145463 °,北纬26.531661°)
2.古树编号43052700317原(东经110.145457°,北纬26.544678°),现纠正为(东经110.145463°,北纬26.531661°)
3.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枫香村马师家古树编号43052700318原(东经110.145457°,北纬26.535128°),现纠正为(东经110.145465°,北纬26.531663°)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积极有效的保护管理。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