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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政办发〔2024〕4号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
《绥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绥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学习党内法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专业素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实现全县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条 学法坚持与当前社会热点、与全县重点工作、与政府行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第三条 学法人员为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根据需要,县政府可以指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四条 学法方式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每年专题学法安排不少于2次,可邀请省内外法律专家、学者或者相关领导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并安排相关学法交流活动。
原则上每次会议学习一部法律法规,涉及关联法律法规可适当延展。每次学法时间为30分钟左右。会前学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由相关单位人员、相关领域专家或县政府法律顾问领学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或章节),并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进行解读。
领导干部在参加集中学法的同时,还要结合分管工作职责和特点,自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内容。
第五条 学法内容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为纲,重点包括: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中央党内法规;
(3)国家法律法规;
(4)省市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及时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学习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建设、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数据安全、信息保密、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学习县政府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国家、省市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条 年度学法计划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并报县政府审定。学法时序原则上按学法计划执行,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县领导认为其他法律法规政策需要及时安排学习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新增学法内容。
第七条 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学法计划,将学法议题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程,负责通知讲授承办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各讲授承办单位做好学法议题前期准备工作,负责落实授课或领学人员,提供学法内容所需法律读本和有关资料。县司法局负责提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关书籍,配合讲授承办单位参与主讲课程内容审核,确保授课质量。
第八条 学法领学人员库由省内外法律专家学者、县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单位法治人才或者法治骨干等人员组成。
第九条 授课人员报酬由讲授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组成部门应当参照本制度制定或完善本地区、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考核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检查、考试考核、学法通报等制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对领导干部学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024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附件
2024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讲次 |
学法内容 |
讲授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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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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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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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县机关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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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县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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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益诉讼相关规定 |
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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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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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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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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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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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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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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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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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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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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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
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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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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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反洗钱、反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相关法律法规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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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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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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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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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信访工作条例 |
县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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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邵阳市小广告发布管理若干规定 |
县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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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县文旅广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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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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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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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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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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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反垄断、妨碍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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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 |
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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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县政府常务会议年度专题学法根据需要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