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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绥政办函〔2025〕1号
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绥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绥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5年度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方案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为试点乡。为扎实做好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简称“二轮延包”)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试点范围: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
(二)基本情况:乐安铺苗族侗族乡地处绥宁县西南部,绥宁、靖州、通道三县交界处,东与寨市苗族侗族乡接壤,南接通道侗族自治县溪口镇,西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交界,北与东山侗族乡相连。乐安铺苗族侗族乡共有行政村8个,总人口数9777人,农户数3031户。总面积105.15平方千米,林地面积137070亩,田亩面积15902.3亩,其中耕地、水田面积12362.6亩,旱土面积3539.7亩。
二、试点内容
(一)摸清承包现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土地征收、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反映。六是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则(试行)》《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指导试点村组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
(三)探索问题解决办法。试点主要探索解决以下具体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村组跨乡镇的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
三、试点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2025年1月—3月)。研究并下发工作方案,在县工作专班的指导下,试点乡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试点乡各村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依法选举产生村级延包工作小组及成员,村延包工作小组成员候选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行文印发。在3月底前开展村延包工作业务培训。
(二)摸底核实(2025年3月—4月)。延包工作小组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核实,对本发包方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承包人口等增减信息进行调查并填入《承包方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摸底表》)。委派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参与二轮延包到期试点的技术服务工作,主要参与外业调查摸底、指界、测绘,内业整理、数据建库、与原确权成果数据的比对与纠正、数据汇交;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有序衔接技术服务。
摸底工作的主要内容为: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及证书到户、承包地申请补登及信息纠错变更等情况,因开荒地、机动地、农户退回承包地、高标准农田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等新增土地管理及发包情况,存在的承包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外嫁女及离异妇女土地承包情况,农户延包反映等。
(三)制定方案(2025年5月)。摸底核实完成后,延包工作小组依法拟定村组延包方案(草案),研究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初稿),报乡镇人民政府预审,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讨论。修改完善后的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等,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和县二轮延包工作办公室备案后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修改后的延包方案,应当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群众满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该方案。
(四)开展调查(2025年6月—7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及国家调查规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延包方案要求,开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公示表、公示图等调查成果。调查流程:整理《摸底表》,开展权属调查,进行数据预处理,生成农户信息公示表(图)等。
1.整理摸底表。收集整理摸底阶段收回的农户《摸底表》等,按照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等信息是否有变化,将农户填报情况分为无变化、有变化两种。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的,做直接顺延安排,不列入农户承包地权属信息测绘等调查范围可直接进入摸底结果公示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程序;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对照摸底表,组织开展农户承包信息测绘等调查。
2.权属调查。筛选出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摸底表,根据摸底表中农户填写的变化信息,组织开展各类变化信息的权属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遗留问题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地、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变化等,由调查员按照农户摸底表或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记录或调查,形成相关权属调查数据,出具测绘调研报告。开展以上调查工作,所应生产的各类调查表等资料,均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办理。
3.生成公示资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湘确权办〔2015〕4号)等要求,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附件3)。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调查情况也应列入《公示表》。
(五)审核公示(2025年8月)。公示表、公示图等资料,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张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公示结果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附件4),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六)签订合同(2025年9月)。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附件5)要求,生成电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组织现场签订或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可自行下载其合同并保存。合同记载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现为30年,即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终止日起至30年满。纸质合同一式四份(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版合同或自行复印),承包方、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各一份。
(七)完善证书(2025年10月)。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与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工作。以农户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只将新的记载于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统一在土地确权系统中变更。对个别农户承包地现状有变化的,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在登记簿和证书上做相应变更处理。二轮延包试点启动后的登记数据,按农业农村部网签等平台数据标准从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时推送生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八)资料归档(2025年11月)。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已建立专线联通的,在符合信息安全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通过在线方式批量推送电子数据”要求,加强数据管理,促进数据共享。已验收移交县档案馆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纸质和电子数据等档案资料,以共享形式与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加强成果共享共管共用。二轮延包试点中形成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档案等,即将出台的二轮延包试点档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将明确其档案整理归档范围等,包括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文件、试点工作方案、延包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以承包农户为单位整理归档,适时移交县档案馆保存共享。县、乡、村三级综合档案按规定标准整理归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绥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会议工作制度,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梁恩雄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赵江洪、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站长黄小忠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公安局、县档案馆、县信访局、县妇联等单位组建二轮延包整乡试点工作专班,成员为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自然资源局、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办公地点设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审议乐安铺苗族侗族乡各村具体延包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动员、督促落实。乐安铺苗族侗族乡实行主要领导包村,落实工作人员,维护农村稳定,村负责组织实施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三)保障试点经费。将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具体项目资金预算分四大块:数据技术服务费、测绘技术服务费、档案整理服务费及工作运转保障费。
(四)严肃组织纪律。试点工作坚持在试点乡运行,不对外宣传报道。积极应对、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请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信息反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专题会议定期研究、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