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农武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砂石加工厂房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时间: 2025-05-14 12:29 来源:绥宁县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字体:

绥宁县农武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砂石加工厂房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绥宁县农武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砂石加工厂房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052117时前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文件至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一单元10#栋1702室)

绥宁县农武砂石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农武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砂石加工厂房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农武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砂石加工厂房建设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SNZY-2025-CG-001

3、采购项目预算:3658135.65

最高限价:3365484.8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80日历日)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谈判保证金:陆万圆整(60000.00元)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绥宁县农武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砂石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绥宁县农武砂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砂石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3658135.65

3365484.8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提供,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36个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或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的钢结构业绩合同并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业绩需提供网上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查询路径否则业绩不予认定。注:原件备查)

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供应商单位在职的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02月-2025年04月养老保险证明)、无在建承诺、“湖南省智慧住建云”网页截图。

5)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外省企业由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供应商应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一、附件二);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信用信息查询情况,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渠道分别如下:

a.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b.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6)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第五条规定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05211700,每日上午9:00 12:00 ,下午 14:30 17:00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一单元10#栋1702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绥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ns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一、谈判说明

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2、电    话:0739-7606266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人:绥宁县农武砂石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农投公司

   话:0739-7606266

人:李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绥宁县长铺镇长征路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一单元10#栋1702室

   话:189 7391 2333、18273915473

人:刘生/丽云

附件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日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3: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供应商法定代表

特此明。

附:责人扫描件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与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的采购活动并获取谈判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谈判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数据局 网站地图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_MAIL:admin@hnsn.gov.cn(仅受理网站维护相关事宜)
湘公网安备43052702000102号 备案号:湘ICP备05013746号-1
网站标识码:4305270003
主办单位:中共绥宁县委、绥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绥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