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5-08-25 10:51 来源:中共绥宁县委 【字体: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911日至1120日,省委第巡视组对绥宁县进行了巡视。20241229日,省委第巡视组向绥宁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绥宁县委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和具体行动,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抓整改成立了由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七专班”,均由县委常委牵头负责。制定《关于省委第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个方面2243个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强化整改落实责任。二是加强调度督导,注重实效抓整改坚持勤督导、常调度,县委、县政府以及各责任领导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的巡视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整改质量。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抓整改。针对不同问题,分别研究、分类部署,对能够当下改、马上改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复杂的需长期推进问题,分解任务、分步实施,细分时间节点,明确每项整改任务完成时限,科学统筹、压茬推进。同时,坚持改立结合,加强建章立制,推动规范管理,确保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委书记坚定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委常委会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把销号关口;定期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反馈县委的43个问题、7个专项整改逐一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难问题,按时序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主动认领4个问题,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督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对重点问题,靠前指挥、紧盯不放,多次调度推进财政资金风险、棚改营改旅游发展遗留问题、污染防治、不动产办证等难点问题整改,聚焦瓶颈、打通堵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截至2025731日,省委第巡视组指出的4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视移交县委422件信访件和移交纪委的66件信访件,均已全部办结;巡视交办的立行立改件19件,已办结18件,阶段性完成1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整改攻坚克难不够,少数问题没有清仓见底

1.巡视整改韧劲不够足。

整改情况:建立县委书记、县长定期调度巡视整改工作机制,针对巡视反馈的三个具体问题分别成立了高规格的攻坚小组,全面组织、研究、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县城规划区内违法建设问题”,建立“县、乡、村”三级巡控网络,坚持联合巡控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对违建苗头做到露头就打。针对“农村违法占用耕地整改力度不够”问题,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处置,同时,抓实常态化巡查,及时制止农村乱占耕地苗头性问题;优化审批流程,推进“高效办成农民建房一件事”。针对“财政资金入股民营企业存在资金损失风险问题,已通过诉前财产保全、企业资产抵押、分批收回资金、依法诉讼维权等方式止损、挽损,对相关责任人依照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印发《绥宁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绥宁县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全面规范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严防类似问题发生。常态化开展对省委巡视反馈和交办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加大约谈通报力度,倒逼各级履职尽责。

2.审计整改质效不佳。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推动问题真改实改,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关于“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仍没有发放到位的问题”,在开展全面核查、做到应发尽发的基础上,已将节余资金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关于“土地出让金应收未收771万元至今未落实的问题”,压实分管县领导和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加大资金追缴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金收缴。针对“县教育局违规用公款为教师新村团购房支付土地款320万元还有162万元没有追回”的问题,已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认定,明确各方需承担费用,应予追缴财政资金63.7万元,现已收缴6.3万元,剩余未追缴到位资金已启动司法追缴程序,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二)政治意识不够强,政治生态仍需净化

3.中央棚改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对2010年以来19个城镇棚改项目和5个林业棚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现各项安置任务均已完成。严肃追责问责,对在项目工作中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下发专门文件,对保障房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4.学生营养餐整改举一反三不够,“学生饮用奶”仍然违规捆绑纳入营养餐,巡视期间已推动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据实清退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饮用奶结余费用,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学生饮用奶的征订遵循学生自愿征订原则,学校不代收费用。成立了绥宁县学生营养餐服务中心,明确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营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组建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专班,出台了《绥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常态化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的管理监督。

5.执行惠农资金发放政策走样。

整改情况:抓好核实整改,对全县2019年至2022年集体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举一反三,组织涉农部门对村级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领取村集体公益林管护补助、林业补助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未入村级账务的当事人依规依纪进行了纪律处分,并追回违规领取资金,上交至村集体账户。健全规章制度,出台了《绥宁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流程。

6.政绩观一度有偏差。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严防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加强百竹园建设和管护,推进252个视频会议系统评估检修、恢复运行,切实发挥项目应有效益;对武靖高速绥宁连接线“照明美化工程”进行审计相关责任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坚持举一反三,对近三年来新建的63个县重点项目,围绕“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资产闲置”等问题开展全面核查。制定《绥宁县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的有关规定》等文件,严格非民生类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

7.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

整改情况:对巡视反馈的7个问题线索逐一核查,对19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党纪政务处分2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思想教育、监督管理,及时对日常监督发现的66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开展警示教育,下发典型案例通报,强化以案促改促治。

8.存在“小圈子”现象。

整改情况:深化思想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七个有之”“五个必须”讲话精神纳入各单位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就“小圈子”现象开展谈心谈话及对照查摆。强化日常监督,设立“小圈子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箱,开展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项行动,持续深化“小圈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督。扎紧制度笼子,把“小圈子”现象纳入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和干部考核范围,制定了《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专项评价实施办法》,把“小圈子”现象作为“下”的关键一环,严防“小圈子”。

9.少数干部频繁异动引起议论。

整改情况:对县级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序调整。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职务职级调整动态台账,坚决防止出现频繁异动情况。加强制度规范,制定《绥宁县关于推进全县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办法》,从制度上杜绝相关情形发生。

(三)政商关系不够清爽,营商环境仍需优化

10.“亲而不清”。少数领导干部与企业老板走得近,表面上是招商护商,背后却另有隐情。

整改情况:完成了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应急除险和补强加固,对其超概算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已给予龙健安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对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给予6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政务记大过处分。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问题排查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各单位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廉政谈话,并以费立功典型案例为鉴,深入剖析、对照查摆问题。严格执行《绥宁县政府投资项目重点环节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严格落实《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11.“亲疏不一”。看企业下菜,招商引资领域区别对待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对巡视反馈的青钱柳精深加工项目、绥宁·经发国际商品博览城项目、凤溪山风电项目有关企业招商合同执行情况和优惠政策进行核查,排查出的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对2021年以来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进行审查。全面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出台《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的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送解优”专项行动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2.“清而不为”。为企业纾困解难不够。

整改情况:完善联企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送解优”专项行动、“企业家接待日”活动,全面落实园区联企和“帮代办”制度,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优化政务服务体系,定期召开“政企银”座谈会,用好“湘易贷”“农信担”“创业贷”等政策平台,及时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及时兑现物流补贴政策,引进专业物流公司,着力解决物流成本高问题。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全面优化公章刻制、简易注销、一般注销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建立办证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大对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力度,定期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考核,倒逼各级干部担当作为。

13.“上行下效”。个别领导干部在政商关系上的做法给下面带来了不良的示范作用,全县项目建设、奖补资金找关系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情况:坚持用制度管人,制定下发《“一把手”权力清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抓实监督谈话,加强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费立功案”,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抓好小微工程项目核查整改,制定出台《绥宁县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微项目监督管理,保障小微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开展产业发展奖补项目及资金核查整改,对2022年以来实施的产业奖补项目及资金进行自查、抽查,全面整治产业奖补资金审批发放不规范、虚报项目套取资金、验收流于形式等问题。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挂靠或转包问题核查整改。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行业组织标后稽查,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并形成有效震慑。

(四)创新意识不够,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

14.推动主导特色产业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坚持以举县体制发展竹产业,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推进楠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竹产业发展政策支撑。加大投入力度。每年统筹竹产业发展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持续提质、扩产、延链。鼓励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与省林科院、邵阳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开展战略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升亩均税收效益通过降低竹原材料成本、提升竹产品附加值、增加竹材消耗量,切实提升竹产效益。2024年底竹产企业税收同比增长54.64%,竹林亩均税收得到提升。优化竹林经营模式。支持国有企业、竹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等经营主体流转竹林,推动竹林适度规模经营,2025年竹林利用率将有较大提升。

15.创新发展旅游业措施不够实。

整改情况: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由县城投公司主导运营上堡公司。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制定《绥宁县关于融入雪峰山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落地执行方案》,深度对接雪峰山旅游联盟,积极融入西部生态旅游圈;全力争取资金推进黄桑至城步南山旅游公路建设,加强区域合作,拓展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业创新发展。强化项目招商,推进县城巫水画廊景区合作开发。坚持“重要景区+重要节点+重要节庆”融合发展模式,组织开展民俗展演、全民健身跑、超级达村秀、乡村美食节等系列特色活动,推进文体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民宿经济,激活乡村旅游市场。创新营销模式,通过丰富体验项目、发放现金抵扣券、加大广告投放等方式,积极拓客引流。

16.破解园区发展难题韧劲不足。

整改情况:持续深化园区改革,精简人员机构编制,全面厘清职能职责,剥离园区社会事务,探索薪酬制度改革,推行竞聘上岗,园区活力有效激发。腾笼换鸟“清出去”。处置僵尸企业6家,清理土地64亩,腾退标准厂房27960平方米,引进10家企业入驻。多维赋能“活起来”。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加快项目落地效率。拓展企业销售渠道,积极推荐企业参展,帮助企业产品走出去。提升经营主体纳税意识,做到“颗粒归仓”。广开门路“引进来”。开展园区产业链群建设行动,积极推进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并务实推进招商合同落地。

17.振兴乡村产业后劲乏力。

整改情况:2019年以来产业扶贫资金入股龙头企业及合作社的拖欠分红和逾期本金未返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出台《关于入股企业(合作社)帮扶(扶贫)产业资金的处置意见》,对入股企业(合作社)进行评估摸底、分类处置。分类施策推进产业项目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要求分类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建立“四个一批”分类施策工作台账,对全县帮扶产业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要求分类制定推进方案,最大限度发挥帮扶产业效益

(五)人民立场树得不够牢,民生问题解决有短板

18.推进工作不深入,在县公安局查获2起涉制售假劣肉制品刑事案件后,没有责成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延伸查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肉类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屠宰场、农贸市场等肉类生产与流通场所实施全覆盖检查,落实全链条监管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以防控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及餐饮服务环节潜在风险隐患为抓手,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2025年以来,责令45家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并实现问题清零。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治合力。部署开展违法行为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19.管控电动自行车充电风险不到位,巡视抽查3个小区,均发现“飞线充电”问题,存在较大火灾隐患。

整改情况:对县城区违规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进行全面核查,并及时劝导、清理。加大充电设施建设,2024年已在26个城区居民小区、3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94个,端口931个,2025年拟建设390个端口、新增1个骑手换电柜。强化管理和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巡查劝导,并通过上门宣传、发放资料、“送戏下乡”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人民群众安全意识逐步提升。

20.保障安全饮水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对全县22处联村供水工程进行滚动排查,及时消除13处联村供水隐患2处水质隐患。针对东山等乡镇季节性缺水问题,实施东山应急水源项目,阳溪、横坡、双门等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有序提升东山乡等乡镇供水保障能力;组织开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暨节约用水宣传活动,提升群众饮水安全知识和节约用水意识;完善各乡镇供水保障应急预案,为各村配备抽水泵,确保群众生活用水正常。提升安全饮水管理水平,指导16个乡镇完善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压实乡、村主体责任,加强供水工程日常管护,及时研究解决供水问题,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21.不动产办证难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联席会议机制,对应办未办问题逐一核查整改。加大宣传力度,开通24小时咨询热线和线上预约平台,建立“申请-受理-办结”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组建帮办服务专班,对材料补充齐全和提出办证申请的业主,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办结”。

22.燃气费返还不彻底。

整改情况:对燃气费应返未返业主进行全面清查,并逐一建立台账。组建专班加大政策告知、资料收集力度,全力兑现奖补政策。截至目前,应返未返燃气配套服务费已返还到位1825户,另外28户放弃安装、已退款到位,227户签订协议、愿意等待施工,1户无法取得联系、已将奖补资金存放至共管账户。

23.教育乱收费问题禁而不止。

整改情况:开展全县中小学校违规乱收费问题专项督查。截至目前,除应支付的教师人工费用学生相关费用外,其余费用已收缴财政退还学生家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全面规范教育收费政策建立常态化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督查,切实维护教育收费秩序。设立乱收费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构建“日常巡查+社会监督”共治格局。

24.义务教育重城区轻农村,优质教育资源不依约下乡。

整改情况:2022年以来未按协议安排在城区的农村定向培养师范生进行起底核查,分类制定年度整改计划,对相关责任人已作出纪律处分。制定《绥宁县关于规范农村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工作的管理办法》,明确分配流程、履约管理、监督保障等措施,规范农村定向培养师范生毕业分配。同时,根据城区学校实际需求,建立城区学校教师遴选机制,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25.关爱青少年成长不到位。

整改情况:开展校园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对心理异常学生实施“一人一策”个性化辅导,及时干预消除心理问题。开展“利剑护蕾·2025”专项行动,实行“一案双查”问责机制,确保实现重点场所及校内现行案件零发案、涉公职人员及密接从业人员现行案件零发案。推进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三防”安全建设,建成“三合一”智能监控系统,县级总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守,实现重点区域监控覆盖率100%。落实“护学岗”联勤机制,由公安、学校、家长志愿者组成护校队,构建“人防+技防+物防”立体防控网。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机制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理重点工作攻坚行动,强化“四位一体”制度落实,提升家校协同管控能力。严格落实《绥宁县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主体责任未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26.对民营医院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全县6家民营医院运营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超床位问题的医疗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按照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加快县内精神病人床位建设。县中医医院精神病科已增加精神病床位37张、现共有97张;安康精神病医院新院主体工程已封顶,计划开设床位200张左右。加强医保资金监管。加强疑点数据专项核查和日常稽查,严肃查处多计费用、项目匹配错误、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问题。

27.医保政策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全面规范诊疗行为。针对用药多的问题,对全县22家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切实提升处方合格率。针对检查多的问题,已全面落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要求。针对违规用药与检查的问题,组织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查违规资金已全部退回医保基金。精准落实医保政策。坚持立行立改,从2024年10月29日起,县医保局对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普通门诊“破伤风抗毒素注射液”“清创缝合”等诊疗项目报销按政策纳入普通门诊保障范围。坚持举一反三,对2021年以来医保待遇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肃追责问责。对落实医保政策有偏差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纪律处分;对政策落实有偏差的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政策问题处理长效机制。下发了《关于建立落实待遇保障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确保医保政策及时精准落实。

(六)统筹发展与安全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有欠缺

28.引导用好红色资源不够。

整改情况:及时核清史实,加强思想引导,及时消除争议。全面整合资源,重点抓好对黄土矿镇和瓦屋塘镇红色资源的开发建设,提质改造“贺炳炎硬骨头精神展陈室”,实施红军桥、战地医院等红色资源点修缮工程,推进瓦屋塘镇官路街上至鸡公坡战役研学馆道路的“白改黑”项目,推动红色资源开发利用

29.邪教人员教育管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对全县全能神、法轮功、门徒会、中功邪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并进行分类管控。加大反邪教宣传力度,通过“村村响”、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送戏下乡”等载体广泛宣传,切实增强群众对邪教的“免疫力”。设立奖励举报机制,实现群防群治。

30.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不严密。

整改情况:完善网络安全设施。将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的服务器和办公电脑终端以及全县教育系统的办公和教学电脑终端纳入网络安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绥宁县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制度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下发《绥宁县意识形态工作问责追责办法(试行)》,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督查,常态化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巡检,全县网络安全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31.地质灾害风险高。

整改情况: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排查、并更新台账按照核销退出一批、工程治理一批、强化技术监测一批“三个一批”的要求,扎实推进整改整治。加强巡查排查,组建由244名村级监测员构成的基层巡查队伍,确保实时精准感知风险。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应急演练,扎实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切实提升群众防灾意识和避灾能力。

32.交通安全问题较突出,交通道路标线不全,监控设备老化,红绿灯故障多,交通安全风险高。

整改情况:定期维护交通安全设施。制定《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监控设备维护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换电子监控设备、红绿灯,更换或新增标志标牌交通标线。强化路面安全管控。全面复盘近五年交通事故成因,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目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向好2025年3月,绥宁县被省道安办评定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三类风险等级县市区”。加强摩托车服务和管理。设立流动车管所,宣传摩电事故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2025年以来,涉摩托车交通事故数明显下降。

33.环境污染治理有不足。

整改情况: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东锐锰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正按既定方案抓紧推进,并依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县垃圾填埋场库底渗漏”问题已制定防渗漏治理方案,现污染膜下水能够达标排放,库区渗滤液明显减少。关于“将29家砖厂一关了之”问题,正在组织专业勘察机构积极开展砖瓦矿点选址工作。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全县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以及中央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立行立改。建立健全排查整治机制。修订《绥宁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七)管党治党不够严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

34.对下级党组织教育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制定《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指导17个乡镇、58家县直单位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一把手”权力清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指导各单位对发现的338个廉政风险点制定措施立行立改,并运用“两书一单”机制加强督办。用活基层监督,推动17个乡镇纪委、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抓实“一把手”监督。严把廉政审查,对拟职务调整、拟任“一把手”人员从严开展廉政审查。加强“一把手”教育监督管理。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研究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内容,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审计监督,抓实监督谈话,坚持以案示警,推动“一把手”廉洁用权、规范用权。

35.以案促治不力。

整改情况:深入剖析县林业局原局长侯玉德、费立功严重违纪违法案,总结同类案件发案规律,健全以案说纪、以案促改、以案示警机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初心迷失(六)》,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组织各单位班子成员在2024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落实反面典型案件剖析要求,全面检视干部自身行为。狠抓纠风防腐。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违纪行为。截至2025年6月底,共立案136件,党纪政务处分91人,形成有效震慑。

36.“灯下黑”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强化以案促改。从严查处县委巡察办干部杨某某违纪案,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巡察组班子成员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对杨某某违纪案进行深入剖析,做到警钟长鸣。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举办“四知讲堂”2期,召开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纪律规定以及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初心迷失(六)》,切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做实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月带队开展一次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督查;按照分层级、全覆盖、抓重点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家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及家属的廉洁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37.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不高,深挖彻查不够。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文件学习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县问责案件质量的专项评查日常评查,梳理汇总《绥宁县纪委监委系统案件办理常见问题清单》,指导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办理,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移送审理前自查机制。自2025年4月1日起,所有移送审理案件办案部门均需先自查再移送,形成办案源头与审理出口并重并举的合力,共同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38.有领导干部既按月领取交通补贴,又接受公车保障;有的领导干部周末探亲大多公车接送,以各种名义安排家属异地陪读。

整改情况: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将《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关于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的工作提示》送至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县委主要领导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推动立行立改。迅速抓好问题整改务车辆全部纳入公车平台集中统一调度管理,实时监控派出公车运行轨迹,杜绝既按月领取交通补贴又接受公车保障情况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聘请公车平台监管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抽借调人员的规定》,杜绝违规抽调借调行为。

39.违规吃喝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严肃查处武靖高速公路建设绥宁县协调指挥部违规吃喝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规范重点项目指挥部(协调部)财务管理。明确指挥部(协调部)专班不再单设财务室,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同时将重点项目指挥部(协调部)财务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在全县开展违规吃喝集中整治行动,铁腕整治违规吃喝歪风。

40.违规饮酒、酒驾醉驾问题禁而不止。

整改情况:强化以案示警。组织全县17个乡镇、58家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违规饮酒、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酒驾的代价》,分层级抓好谈心谈话,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四风”纠治,对违规接受请吃、违规饮酒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切实做好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工作。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对新发生酒驾醉驾情形的单位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压实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从严查办案件。把监督执纪与监管执法有机结合,同向发力、一体落实。

41.重点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加快进度缓慢项目建设。6个进度缓慢项目均明确由县级责任领导牵头,实行挂图作战,逐个项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紧盯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全力推动秀水水库项目建设。制定了《秀水水库项目阶段性工作任务清单》,针对拆建安置、工程变更、用地报批等倒排时间节点,同步协同推进。目前,秀水水库枢纽及灌区EPC工程有序推进,复建公路用地已批复,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面完成。举一反三,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县委书记、县长定期调度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常务副县长及各政委、指挥长落实重点项目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调度的工作要求。建立项目进度管理和考核奖惩机制,推动重点项目按季度目标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关于强化正向激励推动真抓实干的若干措施》,激励重点项目工作人员担当作为。结合干部队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坚持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全力纠治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42.干部“躺平”现象存在。

整改情况:鲜明正确的考核导向和选人用人导向,在全县组织开展干部队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全力纠治干部“躺平”行为。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关于强化正向激励推动真抓实干的若干措施》,印发《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专项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激励、倒逼干部担当作为。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制定《绥宁县容错纠错、减责免责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干部主动担当、大胆干事。

43.推动干部能下不够。

整改情况:建立干部“能下”机制。制定《绥宁县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专项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干部“下”的具体情形以及评价标准,现已免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7人领导职务。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将领导班子成员中是否存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明确的“下”的十五种情形纳入政治建设考察内容,及时识别并调整“下”的干部。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强化年度考核结果在选人用人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环节分析研判的要点。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确保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我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持续扛牢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扛牢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各部门具体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抓住“关键少数”,抓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三)持续强化问题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防止反弹;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存在的共性问题,持续抓好跟踪督办,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四)持续强化成果运用。坚持真改实改,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7611328;邮政信箱: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26号县委大院县委督查室(422600);电子邮箱:sn7611266@163.com。

中共绥宁县委          

2025年8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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