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绥宁县唐家坊楠竹产业园初加工基地锯料厂热能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于2025年 12月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44号)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绥宁县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 绥宁县唐家坊楠竹产业园初加工基地锯料厂热能区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绥宁县唐家坊楠竹产业园初加工基地锯料厂热能区设备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SDCZA2025006
3、采购项目预算:1876000.95 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供货方式为直接送达。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谈判保证金:缴纳数额为 30000.00 元整(人民币);
þ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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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简要技 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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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唐家坊楠竹产业园初加工基地锯料厂热能区设备采购项目 |
具体详见 采购需求 |
1批 |
1876000.95 元 |
1726000.00元 |
/ |
/ |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三);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6)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þ其他说明: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截止时间止;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⑤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按邀请公告提供的格式要求真实填写,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如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最近6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2月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5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44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www.hns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本邀请函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绥宁县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41号
(3)联系人:詹女士
(4) 邮 编: 422600
(5)电 话:0739-7606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44号
(3)联系人: 于先生
(4)邮 编:422600
(5)电 话: 0739-7610000
(6)电子邮箱: 34586886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