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5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校进行了巡察。6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后,校委会立即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6月20日,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巡察工作要求。全校上下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和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日常协调与督促。明确常务副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牵头分管领域整改,各部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
(三)精心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清单。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逐条剖析根源,研究制定了《中共绥宁县委党校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经派驻纪检组、组织部干监组、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办等审核通过。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了32项整改任务、93条具体整改措施,每项任务均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
(四)强化过程督导,务求整改实效。校委会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共召开7次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其中4次为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动态掌握整改进度,防止问题悬空、整改落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整改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常务副校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第一时间主持召开整改动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个听取各部室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销号标准;主动认领难点堵点问题5个,坚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带领分管部室逐项攻坚,以责任压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截至2026年3月6日,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过程中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6个,整改完成6个;巡察期间未移交信访案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发现的问题
1.政治学习有差距。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2023年12月前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绥宁县委党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学习议题提出、中心发言、贯彻落实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第一议题”学习的组织协调和记录归档工作,确保学习过程规范、记录完整、可追溯可检查。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了将“第一议题”列入了每次校委会会议的第一个议题,都是由常务副校长领学,其他校委委员做中心发言,相关学习情况、中心发言要点和落实意见均详细记入会议记录。2025年6月以来共召开了8次校委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等,每次都由1-2名校委委员结合学习的内容和工作实际作中心发言,然后由常务副校长做总结发言。三是持续巩固深化,确保常态长效。深刻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形式主义,确保学习入脑入心。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发展的举措、改进作风的成效。
(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对党校工作新使命、新要求领会不深,落实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教学培训第一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纳入主体班教学计划,并作为教学培训第一课。在2025年科级干部进修班上,常务副校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校工作重要论述,自觉保障完成学习培训任务”为题开展教学培训第一课。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纳入每年县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学习计划。2025年9月,在县委党校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并组织干部参加全省党校系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专题培训。三是进一步完善《学员管理规定》。2025年7月重新修订印发《学员管理规定》,明确学员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3)精品课程较少,参与上级教学比赛成绩不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精品课程攻坚计划。2025年9月,制定《中共绥宁县委党校精品课攻坚实施方案》,明确专职教师年度精品课目标任务,并将其纳入专职教师年度考核。二是举办新课试讲。将精品课打造作为新课试讲的重要目标,每年评选出1-2堂校级精品课。2025年9月16日,县委党校举办新课试讲,经过评委打分和意见反馈,最后选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两堂校级精品课,同时,试讲教师进行经验交流,相互促进。三是严格落实“一换一听一评一说明”教学要求。按照上级党校要求,课程每年一换新,教师授课课程必须进行学员测评,并且教师要向学员阐述课程的备课过程。
(4)课件审查机制不健全。领导班子未加强课件的审查,个别教师多年使用同一课件的情况未能得到纠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课件审查制度。2025年7月,制定下发《中共绥宁县委党校教师课件审查制度》,建立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课件审查责任体系。明确分管副校长为课件审查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审查工作,对最终课件质量负总责。2025年9月,县委党校对参加新课试讲的课件进行审查,8堂新课中有6堂新课通过审查。二是全面落实课件审查责任。要求课件每年一更新,教务部要做好审查工作。
(5)学员管理不严格。个别学员未履行请假报备手续,课堂上存在使用手机接打电话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学员管理规定》。2025年7月重新修订了《学员管理规定》,明确分管副校长为学员管理第一责任人;教务部为主要责任部门,必须对学员管理和班主任工作履行督导职责;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必须按学员管理规定要求对学员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请假审批程序,加强考核登记手续。二是加强学员入学教育。将学员入学教育纳入主体班教学计划,常态化开展学员入学教育。2025年11月,由班主任在学员报到第一天开展学员入学教育,重点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明纪律“约法三章”》等,进一步增强学员纪律和规矩意识。三是严格考勤管理。2025年11月,统一购置钉钉打卡机2台,由班主任将学员信息全部纳入打卡系统,实行每天三次打卡,并及时将迟到、早退等情况反馈给学员单位及组织部干教组。四是安置手机存放袋。2025年9月,县委党校在多媒体教室和报告厅安置手机存放袋4个,可存放手机192个。在2025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上,上课前由班主任督促学员将手机统一存放于存放袋,学员课堂接打电话现象得到得到有效改善。
3.“为党献策”作用不明显。
(6)落实大兴调查研究的重大部署不到位。平均一年才开展一次调研。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2025年9月12日,组织校领导班子、教研人员专题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相关内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了安排部署,全校上下政治站位显著提升。深刻把握调查研究作为党校“为党育才、为党献策”重要抓手的定位,将调研工作全面融入教学科研主责主业,形成以学促研、以研促干的良好格局。二是压实领导责任,抓实课题攻坚。制定了《中共绥宁县委党校2025年度调研计划》,将10月20日至10月24日定为学校“调研周”,校班子成员带头分别赴东山、寨市、黄桑、乐安、关峡、武阳、瓦屋等地进行了专题调研,专职教师年内完成3次以上调研任务。积极申报课题,今年组织教师3月份申报市课题,6月份申报省课题,所有专职教师均申报了1项以上课题,其中市社科课题立项1项,结项1项。鼓励非教学人员参与调研并提交调研成果。调研工作责任链条闭环落地,班子成员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彰显,全员调研氛围浓厚,调研数量与质量同步提升。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树立鲜明导向。将调研任务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刚性考核约束机制有效建立,倒逼调研任务落地见效,推动调研成果向教学专题、咨政报告、决策参考转化,科研活跃度与成果转化率持续提升,为党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7)咨政成果不佳。咨政报告数量偏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科研咨政能力,夯实履职支撑。制定2025年度科研计划及调研计划。班子成员带头实地开展调研,2025年,专职教师均主持或参加了一项课题研究,每人提交了1篇以上科研论文,其中两篇论文在宝庆论坛发表。不断提升教师的科研咨政能力,积极与宣传部门对接,推荐优秀骨干教师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授课2次。专职教师科研产出明显提升,咨政服务与理论宣讲职能有效强化。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淬炼师资队伍。2025年8月25日-29日和2026年1月19日-23日分别组织教师参加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集训,12月选送1名教师到省委党校参加理论教育师资培训班学习。教师专业素养与授课水平稳步提升,师资队伍业务能力得到系统性锻炼。三是制定科研激励机制。参照省、市及周边县市党校相关制度机制,制定《中共绥宁县委党校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科研创新动力持续释放,制度支撑更加有力,教学科研争先创优氛围日益浓厚。
4.校园“安全网”扎得不牢。
(8)安全制度不健全。应急处置制度不完善,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校委会于2025年6月26日、2025年11月6日召开两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明确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并将安全管理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完善基础制度。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参照相关行业部门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校委会于2025年11月12日制定并印发了《县委党校安全生产制度》和《县委党校应急处置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校园安全。三是强化安全检查。明确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建立规范的检查台账。于2025年9月15日、2025年11月5日、2026年1月8日对校园进行3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已将排查出的2处隐患限时整改到位,有效地防范化解了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了校园安全稳定。
(9)防范异地教学风险意识不强。无异地教学应急预案,未给主体班学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安全工作培训。在开班之前,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异地教学工作培训,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异地教学期间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学员、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教学任务有序推进。二是制定异地教学应急预案。2025年7月,制定下发异地教学应急预案,并成立异地教学应急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协同处置。异地教学应急预案明确规定由后勤保障人员购置一定药品。县委党校为2025年中青班和科级干部进修班学员统一购买意外保险。三是开展应急演练。2025年11月,在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上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教职工和学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5.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不到位。
(11)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县委党校对红色资源现场教学点谋划不足、准备不充分,个别现场教学点挂牌前未与属地乡镇、村充分协调好。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隐患排查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判。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判纳入校委会会议议程安排,并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隐患排查作为重要内容。2025年,县委党校校委会2次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研判,存在隐患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二是加强网络群组规范管理。2025年9月,由分管副校长牵头,教务部对2020年以来班主任组建的教学班级群进行全面清查,解散了9个已完成教学任务的班级群。三是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育长为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分组对全县的红色资源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形成绥宁县红色资源数量汇总表及其相关调研文章,加快红色资源转化为党性教育教学点。四是召开座谈会。2025年12月,工作专班人员到我校挂牌的现场教学点组织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教学点负责人员、村干部、人民群众开展座谈会,加强协调沟通,共同促进发展。
(12)统战工作不扎实。年度统战工作述职报告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约谈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已于2025年9月16日对分管统战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及文件撰稿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问题所在,明确整改要求。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明确要求将统战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的刚性要求和必述内容。三是严格落实述职报告审核机制。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2025年度考核前,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均由常务副校长从严审核把关,特别是对统战工作履职情况部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2026年3月27日,县考核组到校听取述职报告,按要求完成各项议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发现的问题
6.管党治党责任扛得不牢。
(13)压力传导不到位。日常管理过于宽松,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对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监管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考勤管理。2025年4月8日,对在职的教职工全部采集指纹,使用符合要求的指纹打卡机打卡,取消手机钉钉打卡,由办公室对出勤登记一月一统计一通报,并进行公示。二是加强对驻村工作和结对帮扶(联系)的监督管理。2025年7月22日,常务副校长带领班子成员于7月17日、7月26日先后两次到我校帮扶村开展走访、调研座谈,要求派驻工作队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用心用情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14)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或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的次数较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对照整改要求,学校从多层面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2025年6月16日,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全县违规吃喝整治工作重点和措施、9月12日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重要指示精神、11月5日学习了县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文件等等,强化了干部思想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同时,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在2025年5月份至7月份的主题党日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每一位党员同志进行了发言,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8月份至11月份的主题党日中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会民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精神,通过层层学习,党员干部思想得到提升。二是加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三重一大”工作,都有向派驻纪检组请示,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参加,如遇派驻纪检组同志无法参加会议的情况下,由办公室把会议研究结果及时报送派驻纪检组。如2025年7月23日校委研究食堂和报告厅维修事项、11月11日研究校园监控系统安装、图书馆图书整理等事项都有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同志参加,主动接受纪委监督。
7.文风不实。
(15)材料审稿不严。个别材料中,出现同音错别字;个别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材料仅进行简单修改,套用以前内容;个别教师的论文,查重率过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常务副校长已对分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深刻反思,以此为戒,杜绝再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发文校审制度。自2025年6月份以来党校新发文均已严格遵守发文流程。都先由起草人、起草部室负责人、部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再提交办公室审核,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后才印发。三是严格落实论文审查制度。对存在论文重复率过高的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对科研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要求凡是上交论文必须提交论文查重报告,无查重报告的一律拒收,不得上交或对外投稿。2025年12月份提交的4篇调研论文均附带了查重报告。
8.项目管理不规范。
(16)招标程序不规范。2020年县委党校综合建设项目的设计事项,没有完全按照绥政发〔2020〕1号文件要求进行招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9月13日常务副校长对项目分管负责人、项目部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要求项目工作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引以为戒,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县里文件开展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树立风险意识。2025年10月27日,组织了校委班子成员,后勤部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绥政发〔2023〕1号)和《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绥政发〔2023〕8号)文件。三是建章立制,规范项目工作。经校委会研究后,印发了《中共绥宁县委党校校委会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详细界定和程序规范,确保项目工作议事有章可循,决策有纪可守,落实有责可追。
(17)项目程序不完善,验收手续有瑕疵。2022年2月8日,县委党校“县委党校升级改造项目”验收手续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谈话。2025年9月12日常务副校长对时任项目分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要求认真吸取教训,提升业务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2025年10月13日选派后勤部工作人员参加县财政局的业务培训。10月27日,组织校班子成员,后勤部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绥政发〔2023〕1号)和《绥宁县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绥政发〔2023〕8号)文件。三是构建长效机制,规范项目工作。2025年9月12日经校委研究,制定了《中共绥宁县县委党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做了明确规定。2025年12月份对图书室的整理和系统升级、安防系统安装项目均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18)管理费用支出审核不严。2020年12月,县委党校整体搬迁综合建设项目(坪溪校区)支付接待勘察和设计单位共2445元不符合惯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2025年9月13日,常务副校长对时任出纳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并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对该事件进行通报批评,深刻吸取教训,树牢纪律意识。二是追回违规列支经费。2026年1月22日,将违规列支的2445元收回,并于23日将追回资金上缴财政国库专户。三是举一反三。组织后勤部和财务会审人员对2020年以来的财务票据进行清查,目前没有发现其他违规列支情况。
9.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19)财务会审不严。个别票据出现仅一名或无会审人员在会审表签字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2025年11月14日,组织会审小组成员、后勤部工作人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会计制度》、会审制度等业务学习。二是坚持制度管理。从紧从严进行支付审核。修订完善《中共绥宁县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财务审核等重大财务事项,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20)现金支付开支。个别项目存在现金支付,没有履行对公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常务副校长对分管业务副校长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并在校委会通报批评。二是加强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县财政局举办的国库支付制度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和政策引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绥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绥宁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绥财库〔2025〕4号)。三是强化单位财务监管。对重大资金使用事项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完善了《中共绥宁县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从严控资金使用的审批和管理。四是开展资金使用“回头看”。组织专人对2021年以来的大笔资金使用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流程进行核查和清理,并形成台账。
(21)物资未经电子卖场采购。县委党校2022年—2023年办班期间的部分食材由超市配送,未通过电子卖场采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常务副校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由相关经手人对以上没有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作出情况说明。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2025年9月4日,组织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学习了县财政局2025年新制定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三是强化本单位采购监管。对重要政府采购事项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完善了《中共绥宁县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采购程序,针对采购需求管理的重点风险事项,按照规定开展审查,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四是开展物资采购“回头看”。组织专人对2021年以来的大笔采购是否通过电子卖场进行核查和清理,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22)年终结余款未归还财政。县委党校将结余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未按要求归还财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常务副校长对分管财务副校长和财务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落实财务制度,专款专用,结余归库。二是落实“零基”预算制度。严格按照财政制度,实行“一事一议”原则,逐项核定党员干部培训专项经费,确保资金安排科学合理。三是健全完善资金管理体系,落实专项专管制度。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要求,定期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与动态监测。对结余资金,按照财政管理规定及时清理并上缴国库,坚决杜绝资金沉淀滞留问题。同步完善财务审批流程,压实各环节审核责任,确保培训经费使用规范、流向清晰。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
10.班子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24)担当作为有欠缺。工会活动开展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常务副校长于2025年7月17日对分管工会的副校长进行了谈心谈话,就问题原因进行了剖析。9月11日对工会主席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谈话,要求工会的重大事项必须向校委书面请示报告。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不再出现类似问题。2025年10月27日,在全体干部大会上,校委就谈心谈话批评教育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警示大家要引以为戒,加强学习,研透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工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加强学习。2025年9月12日,组织全体工会成员重新学习湖南省〔2018〕20号工会文件精神。三是完善制度。出台了《中共绥宁县委党校工会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制度开展工会活动。
(25)“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校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篇》、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切实提升管党治党治校的能力与水平、使命和当担,以高水平治理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建章立制。审议制定了《中共绥宁县委党校校委会议议事规则》。不仅明确了必须严格遵循“三重一大”及“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议事决策的根本原则,更注重于保障机制的落地。会议记录专人负责,要求对会议全过程、特别是每位成员的发言与表态进行客观、详实的记录,以此作为监督“末位表态”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的关键依据,确保议事规则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是在开好民主生活会中锤炼党性,推动“末位表态”制度成为刚性规矩。在2026年3月2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校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将“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刻剖析、反躬自省,切实将其作为锤炼党性、规范议事决策的关键一环。通过真查真改,推动“末位表态”从制度要求内化为班子成员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这一规矩在班子内部落地生根、刚性执行,不断提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26)清廉宣讲工作未按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导落实到位。我校于2025年12月接到县委宣传部关于宣讲党的二十届四全会精神微宣讲的安排通知后,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第一时间组织参加微宣讲的8名教师参加上级安排的微宣讲培训,认真备课,积极主动联系宣讲单位进行宣讲,到目前为止,全部完成宣讲任务。二是强化学习,通过教育促廉。课堂讲廉加强清廉机关建设,营造廉洁建设良好氛围。2025年6月16日,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集体学习全县违规吃喝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加强了党校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制度固廉。2025年11月19日出台了《中共绥宁县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专题学习,确保人人知晓、入脑入心;狠抓制度刚性执行,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对执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11.队伍建设有短板。
(27)师资培养乏力。教师能力提升过于依赖上级党校的培训,内部未能认真组织培训,教师业务素质提升不快。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全体教师开学前、结业前集训。分别为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集训、秋季学期结业前集训,进一步提升了教师的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培训资源,经过与上级党校沟通协调,2025年9月-10月,共有2人赴市委党校、省委党校参加专题培训。二是建立“新老结对”机制。2025年9月,制定下发《中共绥宁县委党校“以老带新”工作制度》以来,已有8名年轻教师参与“新老”结对活动,在老教师的指导下,集体备课、新课试讲活动顺利开展,年轻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8)因才适岗有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人岗相适原则。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已于2025年7月份对个别教师驻村工作进行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职责分工。2025年9月12日,校委会召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调整党校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分工的通知》,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分工进一步优化。
12.基层党建有差距。
(29)支部活动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提醒,压实整改责任。由支部书记2025年9月1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心谈话,并提出批评,推动相关人员深刻反思、立行立改。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党内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得到充分体现。二是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严肃组织生活。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每月下发的主题党日工作提示,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保程序到位、主题鲜明、实效突出。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提升,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持续强化。三是完善档案资料,补齐基础短板。对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确保每次支部活动有方案、有记录、有考勤、有照片。做到内容规范、分类清晰、归档及时,以完整规范的支部档案支撑组织生活高质量开展。
(30)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24年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仅少数党员对其他党员提了批评意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专题学习,明晰规范流程。2025年8月25日,组织支委成员学习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内容,精准掌握召开步骤与记录要求,确保程序合规、记录规范,支委履职能力有效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效稳步提高。二是深学党内法规,深化思想认识。2025年8月26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的五条措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强化相互批评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党员政治觉悟显著提升,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运用更加主动,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三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组织生活会。我校支部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16名党员参会,邀请群众代表2名。会前,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4人次,在此基础上形成问题清单,支部查摆问题12条、党员查摆问题34条,均建立整改台账和承诺清单。会上,与会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事实说话,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达到了触动思想、增进团结、提升战斗力的效果。
(四)落实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13.上轮巡察整改问题出现反弹。
(31)上轮巡察反馈“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缴费基数计算有误”的问题,本轮巡察发现该问题仍然个别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常务副校长已对当事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已深刻反思,以此为戒,在以后工作中杜绝再次发生。二是查漏补缺。安排专人对支部所有党员应交党费全部进行再次核算,对错算少收党费立即补交。于2025年6月26日将错算少交党费收缴到位并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收缴专户。三是加强学习。在2025年9月份主体党日中,组织全体党员再次学习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深化党员自觉足额缴纳党费的责任感。四是强化监督。一方面在党员大会上对各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坚持将按时公开党费收缴情况作为落实党务公开、加强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将每季度党费收缴情况及时在公示栏公布,接受监督,切实提升了党费管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14.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
(32)“过紧日子”思想树立不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学习。2025年10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让全体干部职工树牢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强化采购监管。对重要政府采购事项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完善了《中共绥宁县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对物质采购进行规范和约束,明确按需采购及采购审批流程,针对采购需求管理的重点风险事项,按照规定开展审查,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三是进一步提高过“紧日子”意识。2025年12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则制度,并开展“效能机关”建设,制定《中共绥宁县委党校“效能机关”建设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树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风尚。
三、集中整改期内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发现的问题
4.校园“安全网”扎得不牢。
(10)隐患排查不到位。校园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设施配置不齐全;食堂个别临时帮厨人员存在未持证上岗现象,办班期间在外采购的早餐没有留样。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成立中共绥宁县委党校安全生产工作专班,于2025年9月15日、2025年11月5日、2026年1月8日对校园进行三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已将排查出的2处隐患限时整改到位,有效地防范化解了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了校园安全稳定;同时,已加购20台高清摄像头,安置于校园内,进一步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络,提升技防水平;二是做好枯树砍伐工作。校园内3棵已枯死的椿树及其他树木导致的安全隐患问题,于2025年6月3日由绿化大队对3棵枯树进行砍伐作业,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坚决落实食堂临时帮厨人员持证上岗,已为上岗人员办好健康证;同时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及食品留样48小时制度,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四是下一步消防器材采购。因涉及金额较大,下一步将统筹协调推进落实。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
10.班子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23)班子进取心不足。个别班子成员满足于过安稳日子,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的“精气神”欠缺。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落实校委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机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篇》、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二是攻坚克难的锐气切实增强。校委班子聚焦长期存在的痛点堵点,主动担当、精准发力:巡察整改期间,在安全保障上,完成了无死角全覆盖监控系统的安装,提升了整体防控能力;在整治顽疾上,下大力气对图书馆进行了彻底整理与功能优化;在服务升级上,及时更换了学员反映强烈的大报告厅和教室桌椅,显著改善了教学体验。三是开展谈心谈话。常务副校长分别与其他领导班子开展了谈心谈话,谈话聚焦干事创业中的“堵点”和个人发展的“关切点”,既倾听心声、疏导压力,也肯定成绩、点拨思路,更提出期望、传递信任。四是下一步打算。计划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全体教职工对深化整改和年度工作的真知灼见。对于干部职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将分类建立台账,结合实际予以落实。
四、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集中整改期内无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既是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下一步,校委会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引领,在思想对标上再加力。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和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整改落实、服务县域发展的具体行动,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党校落地生根。
二是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在常态长效上再加力。坚持责任不脱节、工作不断档,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定期调度分管领域整改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对已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逐项过筛、逐一复核,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确保整改清仓见底、见行见效。
三是持续提升整改质效,在成果转化上再加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及时将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聚焦教学质量、科研咨政、学员管理、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深挖根源、精准施策。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党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以高质量教育培训服务县域发展大局,确保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7611258;地址:绥宁县民族路48号中共绥宁县委党校办公室;电子邮箱:286537615@qq.com。
中共绥宁县委党校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