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适用对象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Ø 支持措施
在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基础上,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政策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政策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Ø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
Ø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Ø 申请材料
无
Ø 主管部门
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