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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取得实效
时间: 2022-04-06 15:48 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3月31日上午,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大寨村园艺场植树基地又迎来一批志愿者挥锹植树,短短数小时满坡便栽种了碧桃、樱桃、杜英、含笑、半枫荷等树种。据统计,截止3月底,绥宁县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达21.3万人次以上,义务植树95万株;各乡镇和国有林场等单位高质量完成0.65万亩造林任务,这是绥宁县以“林长制”促“林长治”所取得的实效之一。

绥宁县有“神奇绿洲”之称,森林覆盖率已达到76%,先后获得“中国竹子之乡”“三湘林业第一县”“湖南省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近年来,绥宁县不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抓好林长制建设作为建设生态、美丽绥宁的关键一招,出台了《绥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设立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全县共设置县级林长20人、乡级林长187人、村级林长430人,聘任生态护林员559人,将全县348万亩林地划分685个管护网格,实行统一编号、统一任务、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的网格化管理,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自去年以来,全县完成了17个乡镇、647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摸底调查,组织企业、林场、合作社申报了省市有关林业项目。协调林业系统争取上级财政项目资金4858.8万元。在麻塘、河口、瓦屋等15个乡镇完成楠竹丰产培育1万亩,完成竹林道建设580公里;完成油茶抚育面积9500亩,低改3000余亩,建立两个油茶丰产培育示范点。

目前,全县共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300余万元,清除疫木4826株,查处违法违规使用林地28起,查处违法违规采伐林木11起,已核实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32宗,处理各项林业行政案件8起。全年办结山林权属争议纠纷案件2件,指导乡镇办理山林权属纠纷案6件。为全县12个乡镇40个村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手续129宗。完成黄桑区域纳入南山公园前期调研工作和国家评估考察,黄桑纳入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面积为26345.69公顷。结合乡村绿化建设,补充调查古树名木登记挂牌,全县古树名木登记挂牌共计6136棵。完成造林2.6万亩、退化林修复3.6万亩、森林抚育6.5万亩、封山育林5.2万亩、人工种草0.05万亩、草原改良0.18万亩。

为更进一步推动林长制建设走深走实,绥宁县将在“增绿、护绿、用绿”上下功夫,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林业经济发展,努力让绥宁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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